按实际情况,无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
一、减刑的适用对象有哪些减刑的起始时间怎么算
减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
减刑的起始时间如下:
1、被判处五年以上的,一般在执行一年半以后可依法减刑;
2、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次减二年至三年,第二次减刑时,隔时间不得少于二年;
3、被判处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可比照前述规定适当缩短起始和间隔时间;
4、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执行二年后方可减刑;
5、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缓期二年执行期间不得减刑,二年执行期满可减刑。
二、减刑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犯罪分子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减刑:
1、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2、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又或者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
三、受贿罪减刑有什么条件
受贿罪的犯罪分子减刑的条件:
1、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2、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又或者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无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
减刑幅度为: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