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2、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
3、试用买卖合同纠纷;
4、招标投标买卖纠纷;
5、拍卖纠纷;
6、互易纠纷。
一、管辖权异议书怎么写
1、首部
(1)标题。写明文书名称“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2)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应写明其全程、地址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
(3)案由。写明申请人因何案件,提出管辖权异议。
2、正文
(1)请求事项。申请人应明确请求人民将本案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人民审理。
(2)事实和理由。首先简明扼要地说明纠纷性质,然后根据诉讼标的的种类及其数额或者影响程度,以及原告、被告住所地、侵权行为发生地、合同履行地等情况,依照民事诉讼法有关管辖的规定着重阐述本案不应由受诉人民管辖的理由,从而说明申请人对本案管辖权的异议的成立,并重申对本案的管辖异议请求。
3、尾部
(1)写明致送的人民名称。该应当是异议人向其提出异议的,即已经受理案件的。
(2)申请人签名。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3)注明申请日期。
二、管辖权异议的条件有哪些
1、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只能是本案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加人无权就管辖问题向提出意见,也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参加诉讼;
2、管辖异议的时间,必须在受理案件之后,并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否则异议无效。超过法定期间,人民不再受理。当事人在此期间提出异议后有要求撤回的,应当给予允许。
3、诉讼管辖异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口头形式也应允许。异议书既可以随答辩状一并提出,也可以单独书写。
4、管辖权异议书应向受理该案的人民提出。受理该案的对该案进行实体审理以前,应先审议当事人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就对该案是否有管辖权问题作出书面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