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宣判一般不通知家属,但根据诉讼法规定,开庭前要通知被告人及相关人员,包括确定合议庭成员、送达起诉书副本、通知开庭时间地点、传唤当事人和通知相关人员等。
法律分析
在一般情况下,人民宣判是不会通知家属的。
除未成年人为被告人的以外所有刑事案件,开庭前,都不会通知被告人的家属。
但是根据诉讼法规定人民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进行下列工作:
(一)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二)将人民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
(三)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在开庭三日以前通知人民;
(四)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
(五)公开审判的案件,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拓展延伸
判刑后是否需要及时通知犯罪嫌疑人的家属?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判刑后通常会及时通知犯罪嫌疑人的家属。这是为了保障家属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也是一种人道主义关怀的体现。通知家属的方式可以通过书面通知、电话通知或者口头通知等形式进行。通知家属的目的是让家属了解犯罪嫌疑人的判决情况,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然而,根据具体情况,也会酌情考虑是否通知家属,例如在某些特殊案件中,为了保护家属的安全或案件的调查需要,可能会暂时不通知家属。总之,判刑后通知家属是一种常见做法,以确保相关利益方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得到尊重和保障。
结语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判刑后通常会及时通知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以保障其知情权和参与权。通知方式可采用书面、电话或口头形式,旨在让家属了解判决情况并提供支持。然而,根据具体情况,也会酌情考虑是否通知家属,以确保安全或案件调查需要。总之,通知家属是一种常见做法,以尊重和保障相关利益方权益。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人民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员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