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百家汽车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遗赠扶养协议的基本要件有哪些

遗赠扶养协议的基本要件有哪些

来源:百家汽车网

1)遗赠人和扶养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协商一致,协议条款完备,权利义务明确、具体、可行;

3)遗赠的财产属遗赠人所有,产权明确无争议;财产为特定的、不易灭失;

4)遗赠人的债权债务有明确的处理意见;

5)遗赠人有配偶并同居的,应以夫妻共同为一方签订协议;

6)扶养人有配偶的,必须征得配偶的同意;

7)担保人同意担保的意思表示及担保财产。

一、遗赠公证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1、申请遗赠公证必须亲自到住所地或遗赠行为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书,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并要提交相应的材料。

2、当事人申办遗赠公证时,必须亲自到住所地或遗赠行为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当事人到公证机构有困难的,公证机构可根据其申请派公证员到遗赠人的居住地办理。

二、接受遗赠的表示是怎么样的?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三、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baijiahaobaidu.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9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