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实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制度。即实施接种过程中或者实施接种后,出现受种者死亡、严重残疾、器官组织损伤等损害,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不能排除的,应当给予补偿。接种免疫规划疫苗所需的补偿费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在预防接种经费中安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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