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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车高速公路超速10%不到20%怎么处罚

来源:百家汽车网

超速10%不到20%的处罚视情况如下:

1、小车在高速公路上超速10%不到20%的行为属于轻微违法行为,将被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2、处罚的依据:处罚的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和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对于超速行为的处罚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3、处罚的执行:处罚的执行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可以通过现场查处、电子监控等方式进行。

超速的危害及处罚意义如下:

1、超速行为的危害:超速行为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给人身和财产带来严重的损失,因此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

2、处罚的公正性:处罚应该依据法律规定进行,不得有任何歧视和偏袒,保证处罚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3、处罚的教育意义:处罚不仅是对违法行为的惩罚,更重要的是具有教育意义,可以提高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规则的自觉性。

综上所述,小车在高速公路上超速10%不到20%的行为属于轻微违法行为,将被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处罚的执行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超速行为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因此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处罚应该依据法律规定进行,保证处罚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并具有教育意义。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的;

(三)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四)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五)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六)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

(七)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八)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的;

(九)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十)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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