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被公司辞退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回单位继续工作,并且不得降低工资,安排适合孕妇体质的工作。
一、公务员有哪些情形应予以辞退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的予以辞退:
1、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认定为不称职;
2、不胜任现职工作,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3、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减少编制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4、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法律和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变化,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不适合开除;
5、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二、公司解雇孕妇怎么赔偿
一般情况下,在怀孕期间,孕妇被用人单位辞退的,那么该孕妇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以下的赔偿:1、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该赔偿金相当于两倍的经济补偿金,通常按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2、如果单位是在产假前辞退了孕妇,那要支付产假工资。产假天数乘以津贴或工资。
三、公务员法对辞退的规定是怎样的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的,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
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各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