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结婚1年后离婚原则上无需返还材料。但如果双方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确未共同生活,或者是婚前给付彩礼致使给付人生活困难条件等情形存在,在双方离婚后,是要退彩礼钱。
一、父母拿走女儿的彩礼合法么
父母拿走女儿的彩礼不合法。一般认定彩礼是对女方个人的赠与不予以返还,彩礼钱应该是赠与女方的,归女方所有。所以父母未经允许拿走女儿的彩礼是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向父母主张要求返还彩礼。
二、结婚彩礼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如下:
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
3、如果彩礼未转入男女双方的财产共同体,只是由一方家庭占有,则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4、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
总之父母拿走女儿的彩礼不合法。从彩礼的法律关系分析,属于一般的赠与。而彩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要根据实际情况,如果是由女方一人全部接收,或者是用于购置结婚用的物品的话,那么就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