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取保候审人需遵守离开居住地、报告变动、及时到案、不干扰证人作证、不毁灭证据等规定,机关可进入特定场所、会见特定人员、从事特定活动,并保存出入境证件。
法律分析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机关在决定取保候审时,还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与其犯罪活动等相关联的特定场所;(二)不得与证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同案犯以及与案件有关联的其他特定人员会见或者以任何方式通信;(三)不得从事与其犯罪行为等相关联的特定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拓展延伸
取保候审期间的法律义务和
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员需要遵守一系列法律义务和。首先,他们必须严格遵守取保候审决定中的各项规定,如不得离开指定居住地、不得接触特定人员等。此外,他们还需积极配合调查机关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证据和信息。同时,被取保候审人员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此外,他们还需保证不会妨碍案件的调查进展,不得干扰证人证言等。对于违反法律义务和的行为,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后果。因此,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以确保案件的正常进行和自身的合法权益。
结语
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需遵守法律义务和。不得离开居住地、需及时报告住址变动、准时到案、不干扰证人作证、不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机关可根据案情,要求遵守特定规定,如不进入相关场所、不与特定人员接触、不从事相关活动、交出出入境证件。被取保候审人需积极配合调查机关,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案件调查进展和自身权益。违反义务将承担法律责任。被取保候审人应严格遵守规定,保障案件正常进行和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
第六十人民、人民和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