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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人起诉管理人案例

来源:百家汽车网

法律分析:可以,一般来说,在人民受理破产申请以后,应当指定破产管理人,依照在破产法起草过程中的通说法定机构说,管理人被认为是法律为实现破产程序的目的而设定的履行法定职能的机构,其是于债务人和债权人,负责经营管理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法人,实施对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处分、整理、变价和分配等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五十 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编制的债权表,应当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的,由人民裁定确认。 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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