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传唤,必须去。面对治安传唤,如果不去,并且没有正当理由的话,机关可以依法实施强制传唤。强制传唤,就是指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时,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嫌疑人,使用强制方法将其带至机关或指定地点接受询问的一种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 机关对人民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提请复核。上级人民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和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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