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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二年的离婚对彩礼如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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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二年的离婚彩礼一般会判决不需要返还。彩礼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彩礼一般视为对女方的赠与,彩礼给与不给由双方及家人商量决定,但法律明令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法律对女方需要返还彩礼的情况作出规定,具体包括: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符合以上三种情形的,在主张彩礼返还时,才有可能会得到的支持。

【法律依据】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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