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xx省xx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经乙方自愿申请,甲方同意乙方认购吉林省吉宏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万股,占公司注册资本%。
认购价格为一元一股,合计购股价款为xx万元。
该认购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并以交款收据日为准起生效。 认购后的股份,由企业按个人记名发“股权证”,但需通过委托持股协议书由被委托的股东代表予以工商注册。
代表:
年5月15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baijiahaobaidu.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9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