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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用品被抓住会判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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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犯罪的处罚标准和没有涉及犯罪的处罚标准。根据《高法、高检关于办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聚众、开设赌场等行为将受到刑事处罚,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和罚金。犯罪中涉及的赌资和赌具等将予以追缴和没收。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为提供条件的行为将受到行政处罚,包括拘留和罚款。

法律分析

(一)涉嫌犯罪的处罚

《高法、高检关于办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

(1)组织3人以上,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2)组织3人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3)组织3人以上,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4)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2、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网站,或者为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周边地区聚众、开设赌场,以吸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为主要客源,构成罪的,可以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4、明知他人实施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罪的共犯论处。

5、实施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1)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

(2)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赴境外的;

(3)组织未成年人参与,或者开设赌场吸引未成年人参与的。

8、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赌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用具、违法所得以及犯罪分子所有的专门用于的资金、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应当依法予以没收。

9、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论处。

处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或者以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没有涉及犯罪的处罚标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0条规定的为提供条件,是指行为人以营利目的,为提供条件,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

处罚标准

1、构成本行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2、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结语

涉嫌犯罪的处罚标准根据《高法、高检关于办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包括聚众、开设赌场等行为。对于聚众,若组织人数、赌资金额或参与人数达到一定标准,将被认定为犯罪行为。同时,组织公民赴境外也属于犯罪行为。明知他人从事犯罪活动并提供帮助的,也将被视为共犯。对于犯罪中的特定情形,如涉及国家工作人员、未成年人等,将会从重处罚。此外,赌资和违法所得将会被追缴和没收。对于不涉及犯罪的行为,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相应处罚,包括拘留和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或者以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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