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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感情不和起诉离婚一次能判离吗

来源:百家汽车网

多年感情不和,如果分居超过两年起诉离婚,人民一般会判离。

一、感情不和分居多久才会离

如果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无论双方感情不和分居多长时间都是可以离婚的,与分居时间无关;但若一方因感情不和而起诉离婚的,感情不和并且已经分居满两年的,经过调解无效后,一般会认为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没有修复的可能,一般会判决离婚。

二、第三次起诉离婚不判离该如何处理

第三次起诉离婚不判离的,可以等六个月后继续起诉离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诉讼离婚第二次判离的标准是什么?

诉讼离婚第二次判离的标准是: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一方下落不明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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