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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标罪不予起诉标准

来源:百家汽车网

串标罪不予起诉标准如下:

1、没有串通投标的犯罪事实;

2、既不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也不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3、已过追诉时效;

4、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

5、犯罪情节轻微,具有从犯、自首、立功等情节。

串标案立法标准:

1、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

2、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中标项目金额在贰佰万元以上的;

4、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

5、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串通投标,受到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

串通投标案,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对其他投标人、招标人等投标招标活动的参加人采取威胁、欺骗等非法手段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标。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刑法,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

【串通投标罪】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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