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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是否需要到当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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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登记必须回到夫妻中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不能在异地办理。但是如果是起诉离婚,则可以在被起诉一方的经常居住地的进行办理。因此,关于离婚手续能不能不回当地办理的相关规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法律分析

不一定,但协议离婚必须回到当地。我国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登记,即协议离婚,必须在夫妻中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不能在异地办理。但是如果是起诉离婚的,可以在被起诉一方的居住超过一年的经常居住地的进行办理。以上就是关于离婚手续能不能不回当地办理的相关规定。

拓展延伸

协议离婚是否可以在异地办理?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经人民审查确属离婚登记条件,应当进行离婚登记。虽然该条规定并未明确禁止异地办理离婚登记,但根据最高人民的相关解释,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要求离婚的案件,人民应当依法受理。因此,协议离婚可以在异地办理,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约定离婚时间、财产分割等事项,经过确认后完成离婚登记手续。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规定,夫妻双方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就离婚相关事项达成协议。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经人民审查确属离婚登记条件,应当进行离婚登记。

因此,协议离婚是否可以在异地办理取决于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和是否满足办理离婚登记的条件。如果夫妻双方符合办理离婚登记的条件,且在协议离婚时已经约定了具体的离婚时间和财产分割等事项,那么在满足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协议离婚可以在异地办理。但如果夫妻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或者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规定,那么人民将不会受理该案件,协议离婚也无法在异地办理。

结语

协议离婚必须回到当地办理,但起诉离婚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办理。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登记必须在夫妻中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不能在异地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居民、澳门居民、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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