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的既遂与未遂的区别及犯罪未遂的特征。未遂是犯罪目的未完成,既遂是完成犯罪目的;未遂量刑减免,既遂按法律定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条;未遂特征为行为人已着手实施犯罪,但未得逞,且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遂是刑法客观要件的必要组成部分。
法律分析
一、犯罪的既遂与未遂的区别是什么
1、犯罪结果不同:未遂的结果是犯罪目的无法完成,既遂则是完成了犯罪目的。
2、定义不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实施完成的是既遂。
3、量刑不同:犯罪既遂按照相关法律行进审判定罪,而犯罪未遂在量刑上往往有减免,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二条,【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二、犯罪未遂的特征是什么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对于结果犯,行为人仅仅实现了其实施犯罪的故意,没有实现其犯罪的目的或犯罪结果的故意。对于实行犯,其实施犯罪行为的故意也没有完全实现,即行为人欲实施完毕的行为没有实施完毕。不论行为和结果,都是刑法规定的作为犯罪客观方面要件的必要组成部分;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行为人没有预料到或不能控制的主客观原因。
结语
犯罪的既遂与未遂有着明显的区别。既遂是指完成了犯罪目的,而未遂则是犯罪目的无法达成。法律上对待这两种情况也有所不同。犯罪既遂按照相关法律行进审判定罪,而犯罪未遂在量刑上往往会有减免,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犯罪预备是为了犯罪而准备工具和制造条件,犯罪未遂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犯罪中止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犯罪未遂的特征包括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犯罪没有得逞,且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第三条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足以伪造可进行交易的信用卡,或者足以使他人以信用卡持卡人名义进行交易,涉及信用卡一张以上不满五张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以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定罪处罚;涉及信用卡五张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量巨大”。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第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敲诈勒索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三)被害人谅解的;
(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