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百家汽车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撤销放弃继承权要求什么条件

撤销放弃继承权要求什么条件

来源:百家汽车网

律师分析:

继承人在遗产进行处理前放弃继承权的,而放弃继承权后,一般是不能撤销的,但其他继承人同意撤销的除外。对于继承人来讲,继承开始之后,若没有表示自己要放弃遗产的话,则一般情况下都是会继承遗产的,这点与遗赠不同。但在放弃自己的继承权时,要求作出相应的说明,同时还要办理公证手续,而之后当事人反悔那么也是不允许撤销放弃继承权公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当事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在收到公证书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baijiahaobaidu.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9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