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和流通的许可;农民个人销售其自产的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二十九条 对地方特色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后,该地方标准即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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