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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办理离婚须要哪些条件?

来源:百家汽车网

去登记离婚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1、双方当事人已经依法登记结婚;

2、基于自愿而订立离婚协议;

3、当事人携带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申请离婚登记;

4、法律规定的其他登记离婚要符合的条件。

一、离婚要回老家离还是当地都可以离

离婚要回老家离还是当地需根据以下情况判断:

1、如果双方是自愿离婚的,就应该共同到一方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并且不愿意回登记地办理离婚的,另一方就只能去往该地区起诉离婚;

3、如果双方都在外地,并且在同一个城市,一方提出离婚,就可以由该城市的调解离婚或者判决离婚。

一、协议离婚流程:

1、提交离婚登记申请;

2、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

3、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等。

二、办离婚需要以下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2、离婚协议书;

3、当事人双方的结婚证;

4、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申请离婚登记证明。

总之,离婚要回老家离还是当地需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双方是自愿离婚的,就应该共同到一方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双方都在外地,并且在同一个城市,一方提出离婚,就可以由该城市的调解离婚或者判决离婚。一般办离婚需要准备离婚协议书、双方的结婚证等材料。

二、协议离婚要多长时间,协议离婚应该怎么办理

协议离婚最快需要三十一天。

协议离婚的应当通过以下流程办理离婚证: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

(4)审查和发证。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

三、离婚有孩子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离婚有孩子需要准备材料如下:

1、协议离婚: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带各自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照片,离婚协议;

2、起诉离婚:向对方所在地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

协议离婚材料手续如下: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登记离婚的条件;

4、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5、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签名;

6、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7、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8、 颁发离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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