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百家汽车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诈骗立案多久网上追逃

诈骗立案多久网上追逃

来源:百家汽车网

只要警方认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而在逃的,就可以上网通缉,至于时间没有统一规定,由警方根据工作需要而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各级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刑事诉讼法》同时指出规定的期限内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依法延长两个月:

第一百五十,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一、诈骗罪数额标准的规定

(一)数额较大,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500至四千元以上;以单位名义为五万元至十万元以上;

(二)数额巨大,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三万元以上;以单位名义为二十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

(三)数额特别巨大,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二十万元以上。对于数额较大和数额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在上述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确定本地区具体执行标准。

二、量刑的原则

量刑的指导原则有以下几点:

(一)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

(二)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

(三)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量刑要客观、全面把握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形势的变化,确保刑法任务的实现;对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案情相近或相似的案件,所判处的刑罚应当基本均衡。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baijiahaobaidu.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9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