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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医疗纠纷协商解决有哪些要注意的问题?

来源:百家汽车网

法律分析:

(一)医疗纠纷协商的前提

1、医患双方均有协商的意愿;

2)、医患双方在各项条款上均达成一致意见。

(二)合法协商的条件

1、患方合法主体为:患者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患者的监护人;死者的合法继承人;

2)、医疗机构的主体为:建立医患关系的医疗机构或其法人;

3)、协议应当为双方自愿,不得有欺诈、胁迫等行为;

4)、协议条款不违背我国法律。

(三) 无效的协商协议

1、患方签约的主体不合法,如患者本人为18周岁以上的成人,但协议由其父母签署,且患者不予认可的,则协议无效;

2、医方签约的主体不合法,如协议为医师个人签署;

3、有胁迫、欺诈行为,如医疗机构法人在被胁迫的情况下签署的协议;

4、协议内容违背法律,如为获得保险赔偿而虚构医疗纠纷赔偿。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第六条 医疗机构应当对其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培训和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

第七条 医疗机构应当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本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检查医务人员执业情况,接受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投诉,向其提供咨询服务。

第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

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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