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百家汽车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劳动合同必须本人签吗?

劳动合同必须本人签吗?

来源:百家汽车网

劳动合同必须是本人亲笔签名并经用人单位盖章生效,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劳动合同应包括双方个人信息、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薪资待遇、福利、休假、五险一金等条款。签订劳动合同意味着建立受法律保障的关系,必须由劳动者本人签字并由用人单位盖章表示合同生效。

法律分析

一、劳动合同必须本人签吗?

签劳动合同必须是本人亲笔签名,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二、劳动合同一般签几年?

这个问题并未明文规定,通常,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分为三类:

(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2)

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可以依法约定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第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第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即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程为有效期限,该项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

经常劳动合同中会写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个人信息,同时会写明劳动者的薪资待遇,福利,休假,五险一金等情况。签订了劳动合同,就表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存在着一种受到法律保障的关系,因此必须要劳动者本人签字,然后由用人单位盖章,表示合同生效。

结语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协商一致,并经双方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生效。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必须由劳动者本人亲笔签名,并经用人单位盖章确认。劳动合同应包含双方个人信息、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可以根据约定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签订劳动合同意味着双方建立了受法律保护的关系,确保双方权益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的义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baijiahaobaidu.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9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