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补办离婚证的,补办方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递交补领申请。补办流程:1、申请。婚姻登记员受理补领婚姻登记证申请后,会先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2、填写声明。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3、签名。4、提交照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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