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派出所不可以处罚1000元的罚款 根据法律规定对 违反治安管理 行为的处罚,是县、市、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机关裁决。 警告、五十元以下罚款,可以由 派出所 裁决;在农村,没有派出所的地方,可以由机关委托乡(镇)裁决。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下罚款的,或者罚款数额超过五十元,被处罚人没有异议的,可以由人员当场处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十一条
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机关决定;
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派出所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十二条
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