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机关法制部门是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的主管部门。
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 第四条 机关法制部门是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的主管部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接收赔偿申请,审查赔偿请求和事实理由,履行相关法律手续;(二)接收刑事赔偿复议申请,审查复议请求和事实理由,履行相关法律手续;(三)接收并审查支付赔偿费用申请,接收并审查对支付赔偿费用申请不予受理决定的复核申请;(四)参加人民审理赔偿案件活动;(五)提出追偿赔偿费用意见,接收并审查对追偿赔偿费用不服的申诉;(六)其他应当履行的职责。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baijiahaobaidu.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9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