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转账协议
甲方: 赖 乙方:合创 丙方:(付款方)
根据合同法有关债权转让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就甲方拟转让其拥有的合法、有效、确定的债权,乙方拟受让该债权,丙方拟为乙方受让债权向乙方偿付的有关事宜,三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债权转让合同:
第一条 甲方拥有丙方应偿付的债权计人民币——(¥元),丙方予以确认。 第二条 甲方拟将拥有的丙方应偿付的债权计人民币——元(¥元)让予乙方,乙方同意受让甲方的转让标的。
第三条 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向新的债权人(乙方)支付原应偿付给甲方的债务人民币元(¥元)以货币资金偿还。
第四条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丙三方有关债权、债务随之转移,即,原甲方应偿付给乙方的债务关系即告解除;原丙方应偿付给甲方的债务关系转由乙方行使债权的权利。
第五条 三方均须根据本协议规定办理债权、债务账务处理事宜。
第七条 本合同自三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2012年01月____日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2012年01月____日 丙方(公章): 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2012年01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