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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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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机电制修厂危险作业审批制度》的通知

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堵塞安全生产管理漏洞,加强对生产现场和生产过程的安全控制,结合我厂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机电制修厂危险作业审批制度》。现予印发,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附:机电制修厂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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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制修厂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根据我厂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为了堵塞漏洞,加强对生产现场和生产过程的安全控制,对危险性较高的作业实行审批制度。

一、危险作业的范围

结合我厂情况,涉及危险性较高的作业有:高处作业;大工件吊装作业;电器设备、线路检修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受限空间内作业;大设备检修作业;交叉作业;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应用作业;外部人员在厂区内的作业(详细说明附后)。

二、危险作业的管理

危险作业,实行先审批后作业,不经批准不得作业的原则。凡需要进行危险作业的单位,要先提出危险作业申请,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三、危险作业的申请

需要进行危险作业单位,要填写危险作业申请表,申请要包括作业危险因素分析和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四、危险作业的审查批准

按照公司“五自”管理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危险作业的申请要先交业务主管部门审批后,交安全生产部门审批。业务主管部门主要审查是否符合专业技术安全的要求,是否符合专业安全管理方面的规范、标准、规定;安全生产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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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审查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的组织措施及安全责任的规定。

五、安全措施的贯彻落实

作业单位是危险作业的安全责任主体,负责危险作业的申请、报批和批准后的执行,组织作业人员学习安全措施,为作业配齐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用品,指定作业安全负责人负责现场的安全作业,保证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业务主管部门是危险作业的专业管理部门,负专业安全监管责任,监督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安全生产部门是危险作业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对作业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及作业的组织措施进行综合监督管理。

六、由于在厂区内作业的外部人员结构复杂,作业安全更要加强管理。主管外部人员在厂区内作业的业务部门是作业安全的主管部门,负责其安全管理;安检部门负责对危险作业是否经过批准,措施是否学习贯彻,规章制度是否落实进行监督检查。

七、罚则

1. 危险作业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进行危险作业的,一经发现立即责令停止作业,全厂通报批评,责任单位负责人作检讨,按照《机电制修厂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2. 危险作业未落实安全措施的,按照《机电制修厂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对责任人进行处罚。由于责任不落实造成事故的,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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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机电制修厂关于重申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和启动重大隐患责任追究机制的决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 厂区内作业的外部人员违反我厂安全生产规定的,按照《安全生产协议》的约定进行处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八、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1. 危险作业申请表

2. 危险作业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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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作业申请表

申请单位 危险作业项目名称 作业地点 作业时间 作业人员劳动组织、安全责任划分 作业项目安全负责人 作业的危险因素分析 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措施中安全设施、设备、防护用品的准备 安全措施的贯彻、落实的组织 业务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安全部门审批意见 注:上述项目若需要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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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作业说明

一、高处作业:在2米以上、易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二、大工件吊装作业: 起吊重量接近或超过行车载重标准的作业。

三、电器设备、线路检修作业:有接触带电体危险的作业,如厂区供电线路、设备、设施的检修、车间内供电设备及线路的维修等。

四、临时用电作业:厂区内临时用电的设置,如外来施工作业人员临时用电。

五、受限空间内作业:因作业空间狭小易造成作业人员触电或气体中毒的作业。

六、大设备检修作业:行车、大型镗床、大型刨床、大型压力机等大型设备的大修作业。

七、交叉作业:上下同时进行的作业(处于空间贯通状态下),如外来施工队在车间内的交叉作业。

八、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应用:主要是指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在我厂的初次投入使用。

九、外部人员在厂区内作业:非我厂员工在厂区范围内进行的危险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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