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财产分配方案(参与分配用)(2016民事诉讼文书样式) ____人民 执行财产分配方案 (____)___执____号 债权人:____,男/女,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____族,____(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____。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____,____。 委托诉讼代理人:____,____。 债权人:____,住所地____。 法定代表人/主耍负责人:____,____。 委托诉讼代理人:____,____。 被执行人:____,____。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 委托诉讼代理人:____,____。 (以上写明债权人、被执行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本院在执行____与____(写明案由)案件中,因被执行人____可供执行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债权人____,债权人____申请参与分配。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债权人的申请审查完毕,并作出参与分配方案。 本院现已查控被执行人____的财产为____(或已变价的款项数额为____元),并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召开债权人听证会,听取了债权人对财产分配的意见。债权人意见如下: 债权人____认为,____(写明意见)。 债权人____认为,____(写明意见)。 上述债权人已经/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本院查明,____(写明被执行人所有债务的类型及数额)。 本院认为,____(写明各个债权的受偿顺序、受偿比例、数额及理由)。 综上所述.依照《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第五百一十一条规定,债权人受偿如下: ____(分项写明各个债权的受偿顺序及数额)。 债权人、被执行人对分配方案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本分配方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 审判长____ 审判员____ 审判员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院印) 员____ 【说明】 本样式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第五百一十一条规定制定,供人民在被执行人的不能清偿全部债务情况下,进行财产分配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