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关系:是劳动者(雇员)与雇主(我国称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过程中形成的社经济关系的统称。是资本与劳动之间的关系,其主体明确、关系清晰,含有对立的意味,强调劳方资方的界限分明,所展开的关系自然
到一起,作为一个团队工作,以业民主的最基本形式,是员工行采取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
实现管理方制定的组织目标。 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它由民 综合计算劳动者工作时间的一 10雇主:也称用人单位,是指一个组织中,使用雇员进行有组织、有目的的活动,且想雇员支
主选举的员工代表组成, 种工时形式。 18劳资合作:是指任何为提升劳资双方的期望,所采取的协商
27弹性工作时间:是指在标准工作时间的基础上,每周的总工
付工资报酬的法人或自然人。 或参与决策的模式。 作时间不变, 每天的工作时间在11雇主组织:是指由雇主依法组成的,旨在代表、维护雇主利
19工会:是由雇员组成的组织,主要通过集体谈判方式代表雇员在工作场所以及整个社会中保证核心时间的前提下可以调
节。 28计件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也包含了一致性与冲突性在内。 益, 并努力调整雇主与雇员以及 2劳动关系的主体:是指劳动关系中劳动力的所有者喝劳动力的使用者,即劳动力的雇员(劳动者)和使用劳动力的雇主(用
人单位)。 3雇员:是指在就业组织中,本身不具有经营决策权力并从属
于这种决策权力的工作者。 4雇员团体:是指因为共同利益、兴趣或目标而组成的雇员组织,包括工会和类似于工会组织
的雇员协会和专门的职业协会。 5雇主:也称为”管理方“或资方,是指雇用他人为其工作并须支付工资或报酬的法人或自然
人。 6个别劳动关系:是劳动关系的的基本形态,是劳动者个人与雇主之间通过书面或口头的劳动合同,来确定和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比如建立、变更或解除劳
动关系等。 7集体劳动关系:是在个别劳动关系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上形成的。是劳动者通过行使团结权,组成工会来实现自我保护,并进
而平衡和协调劳动关系。 8合作:是指在组织中,管理方与雇员要共同生产产品和服务,并在很大程度上遵守一套既定
制度和规则的行为。 9一元论:强调权威和忠诚的单一核心价值取向,认为每一个工作场所都是一个完整、和谐的整体,不同的员工为了共同目的走
雇主与工会之间关系的团体组
织。 12管理模式:作为一套成文或不成文的指导原则,是雇主对待
雇员和处理特殊问题的一种参 考原则,是管理方的行动指南。 13自主|合作管理模式:又称
为人力资源管理模式, 它起源于福利资本主义与家长制管理,包括雇员年金计划、公司住房计划、公司工会、公司组织的娱乐
活动、 建议机制、 利润分享计划 及其他提高员工忠诚度与献身
精神、防止企业工会化的策略。 14员工参与和参加管理:所谓
员工参与和参加管理是指组织 内部雇员有权参与与其工作相关的决策,即由员工或其代表与资方代表在某一共同之利害关系领域内,来共同决定企业策略和制度的行为,其目的是促进劳
资和谐与企业发展。 15质量圈:也叫质量改善小组,是指从事相关工作的志愿人员组成的小组,在训练有素的领导者(如直线经理)领导下定时聚
会讨论和提出改善工作方法或 安排。 16共同协商:是指资方为协调与员工的关系而在制定决策之
前,先征求员工的意见或态度, 但不需要征得员工或其代表同
意的决策程序。 17职工代表大会:即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我国国有企业实行企
的利益。工会最首要的人物是通
过团结工人, 争取改善雇员的工 作条件。 20工资:劳动法中,工资是雇主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
同约定, 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 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
资报酬。” 21 最低工资: 是指劳动者在法 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
的前提下, 其所在企业应支付的 最低劳动报酬。 22 工作时间 :是法律规定的, 劳动者在工作场所为履行劳动义务而消耗的时间,即劳动者每天工作的时数或每周工作的天
数。 23标准工作日:是国家统一规
定的, 在一般情况下, 是劳动者 从事工作或劳动的时间。 24缩短工作日:是指法律规定的少于标准工作日时数的工作日,即每天工作时数少于8小时或者每周工作时数少于40
小时。 25不定时工作日:是指没有固定工作时间的工作日主要
适用于因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 不能实行标准工作日的劳
动者。 26综合计算工作日: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和工作特点,分别
完成一定劳动定额为标准的工
作时间。
29 加班加点: 即延长劳动时间,是指劳动者的工作时数超过法律规定的标准工作时间。加班,
是指劳动者在法定节日或公休 假日从事生产或工作。加点,是指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日以外继
续从事劳动或工作。 30休息休假:是指劳动者在国
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时间以外自
行支配的时间。 31社会倾销:是指公司利用各国劳动力市场的差别,将本
国的就业机会转移到国外以获
取更大的利润。 32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变更和终止劳动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用人单位招
用劳动者为本单位成员, 劳动者 在用人单位管理、指挥、监督下提供有偿劳动的协议。 33
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是指明确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合同。合同期限届满,双方的劳动关系
即行终止。 34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
指双方当事人没有明确约定合 同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约定合同终止条件,但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
35 非全日制用工 :是指以小时 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
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望劳资双方能够在一个较平等在劳动关系中的共同利益而与础上,依法作出裁决的活动。
小时的用工形式。 的情况下订立雇佣条件, 以保障 36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建立劳动关系,依法就双方的权利义务协商一致,设立劳动合同关系的法
劳方应有的权益。而集体谈判权就是一些国家及地区赋予劳工的一种权利。 45集体谈判的结构:是指不同
工会抗衡和交涉的团体。 61 仲裁管辖: 是指确定各个仲 53劳动争议:也称劳资争议,是指劳资关系当事人之间因为对薪酬、工作时间、福利、解雇及其他待遇等工作条件的主张
裁机构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权限,明确当事人应向哪一个仲裁机关申请仲裁,由哪一个仲裁机关受理的法律制度,其实质是仲
律行为。 层次、 不同等级、 不同类别的谈 37劳动合同的履行:是指当事人按照生效后的劳动合同规定,判单位的集中或分散程度,以及
不一致而产生的纠纷。 裁机关审理案件的内部分工。 54个别争议:雇主与员工个人
62地区管辖:指同级仲裁委员
相互间的内在联系。 之间所发生的争议, 其争议对象 会之间, 对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 实现各自权利和义务的活动。38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的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劳
动合同。 39劳动合同的内容:是指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由于权利义务是相互对应的,一方的权利即为对方的义务,因此劳动合同往往从义务方面表述双方的
权利义务关系。 40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一致,对合同条款进行的修改、补充或废止,具体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资福利的变更
等。 41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在期限届满之前,双方或单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效力,解除双方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行
为。 42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双方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以及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消失时,,合同规
定的权利义务即行消灭的制度。 43劳动合同的续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后,经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继续签订劳
动合同的法律行为。 44集体谈判:是指劳方集体性地透过工会,与资方谈判雇佣条件,而资方必须参予,而谈判结果具有法律约束力。其目的是希
46诚信谈判的责任:是指工会一旦获得承认,赢得选举,无论工人是否签字,都取得代表所有工人的“排他代理权”,雇主负有
“ 诚实 ” 谈判的法律义务。 47罢工:是劳动者暂时停止工作的行为;是劳动者集体的、一致的行为;是以维持和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劳动报酬,获得经济利益为目的,以缔结或修订集体
协议为目标,而不是以取得政 治、宗教等非经济利益为目标 48集体协议:是个人劳动合同的对称,是指工会代表劳动者与雇主或雇主团体之间签订的,有关劳动条件、劳动标准及劳动关
系问题的书面协议。 49集体协议的变更:是指因订立集体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依法对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的集体协议
进行修改和补充。 50集体协议的终止:是指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发生而导致集
体协议效力消灭。 51三方协商机制:是指(通
常以劳动部门为代表) 、 雇主和 工人之间,就制定和实施经济与社会而进行的所有交往和活动。即由、雇主组织和工
会通过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运作 机构共同处理所有涉及劳动关
系的问题。 52雇主组织:是雇主依法组成的,旨在代表、维护和增进雇主
是私法上的权利,也是劳动合同上的内容,因而也可称为“权利
争议”。 55集体争议:雇主与员工的团
体即工会之间所发生的争议, 气争议对象是团体的利益,也就是有关集体协议的内容。集体争议是以劳动者团体即工会为主题的、在集体谈判过程中发生的争
议。 56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与劳
动者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发生的 社会关系,即用人单位实现用人
权,劳动者实现就业权的过程。 57协商:是争议双方采取自治的方法解决纠纷,根据双方的合
意或团体协议, 互相磋商, 和平 解决纷争。 58斡旋和调解:是争议双方自我协商失败的情况下,有第三者或中间人介入,互递信息,传达
意思,促成其和解。 59劳动争议调解:是指调解委员会对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发生
的劳动争议, 在偿命试试,分清是非、明确责任的基础上,依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以及依法制定的企业规章和劳动合同,通过民主协商的方式,推动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
一种活动。 60劳动争议仲裁:指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对用人单位与劳动 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在查明试试、明确是非、分清责任和基
职权划分。 63级别管辖:指上下级仲裁委
员之间, 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分 工和权限。 移送管辖:指劳动争议仲裁机关受理了劳动争议案件后,发现该案件不属于本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从而将案件移送
给有管辖权的仲裁机关。 65 指定管辖 :是指由于辖区不 明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两个劳动
争议仲裁机关发生争议时, 由他们共同的上级机关指定下级某
劳动争议仲裁机关行使管辖权。 66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劳动争议发生后,争议当事人如果不在法定的期限内向仲裁机构
申请仲裁, 则丧失通过仲裁程序 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的制度。 67劳动争议诉讼: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
员会的裁决, 在规定的期限内向 人民起诉,人民依照民事诉讼程序,依法对劳动争议案
件进行审理的活动。 68集体争议:集体争议的本质,是劳动者依据团结权进行团体交涉,进而行使争议权,以达到
改善劳动条件之目的。 69劳动关系国际化:所谓劳动
关系国际化,是指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劳动关系在主体结构、劳动标准、调整方式等方面,已经突破民族国家的界限,开始出现了国际化的趋势,即劳动关
系的存在和调整,已经不仅仅是一个国家内部事务,而且涉及到国家之间、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
试图对抗对方的措施或行为。 主相结合。 76劳动仲裁回避制度:指劳动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或仲裁员
84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以及国际组织之间的复杂关系。 及其他有关人员, 遇有法律规定 70劳资合作:是指任何为提升劳资双方的期待,所采取的协商的不参加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
和裁决的制度。 85 双赢原则 : 即在协商过程中, 或参与决策的模式。 劳动合同变更 :指劳动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一致,对劳动条款进行的修改、补充或废止,具体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
资福利的变更等。 71分配谈判:是指劳资双方由于资源有限需要分配而进行的谈判,把谈判当作是一种不赢即输的情景,自己得到的同时意味着对方失去;一方资源的增加,就意味着另一方资源的减少,是
单方获益的谈。 72整合谈判:是指双方都能从解决方案中获取潜在利益的谈判,把谈判当作是一种双赢的情景,追求双方均有所的,反映了劳资双方对所要解决的问题,达成了共识,通过合作能够同时增
加可分配的资源。 734P:原则即、预测、准备、陈述。在协商过程中,不仅应坚守本方的基本和主张,同时又能预测对方可能作出的反应并适时采取相应的对策;不仅对协商资料准备充分,而且能够陈述自己的立场和基本主
张 。 742C原则:即控制、协调。在协商过程中,不仅能够有效控制协商的过程并使其逐渐靠近所期望达到的目标,同时又能够有效协调内部成员之间的分工以
形成默契配。 75不当劳动行为:又称为不公正劳动行为或不公正劳动措施,是指工会在组建过程之中或组建之后,任何一方采取不法手段
77对“劳动”的理解:劳动是人们改变劳动对象,使之适合自己需要的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劳动是人们在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过程中的体力和脑力的
支出, 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最基 本条件。 78:在劳动关系中的角色。一是劳动关系立法的制定者。二是公共利益的维护者。三是公共部门的雇主。四是提供有
效的服务。 79 共同磋商 :共同磋商是最常 见的一种参与方式。所谓共同协商,是指资方为协调与员工的关系而在制定决策之前,先征求员工的意见或态度,伹不需要征得
员工或其代表同意的决策程序。 80工人董事:是指由雇员民主
选举一定数量的员工代表进入 公司董事会,代表员工参与决
策、监督的制度。 81职业工会:是将具有某种特殊技能,从事某种特殊职业的所有雇员组织起来的工会,而不考虑这些雇员所处的行业。可细分为三种:同行工会、半技术与非
技术工人工会、白领工会。 82行业工会:是将在某一特定行业中从事工作的所有工人都组织起来的工会,而不考虑这些雇员的技术、技能以及所从事的职业。可细分为两种:垄断性行
业工会、单一性行业工会。 83工会的组织结构:是指工会借以安排其内部管理、代表制度及职权体系的机构与过程,其中心问题是如何把效率与民
不仅应考虑职工方面的利益目标,同时也应兼顾企业方面的利益目标,从而通过有效的协商和所达成的共识,使双方的利益目标趋向接近,进而使双方通过协商共同受益。
86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是国 家授权的,依法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采用“三方性”的组织原则。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的代表、
同级工会的代表和用人单位方
面的代表组成。 仲裁委员会的组 成人数必须是单数,这样才不会出现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相持不下,不能取得一致的局面,仲裁委员会也才能实行少数服从
多数的原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组成仲裁委员会的三方组
织各自选派。 87禁制令:是指雇主拥有的禁
止某些工会运动的法定权利,包括罢工和联合行动。
88黄狗协议:是只有劳资双方共同签订的,禁止员工以个人名义参加工会及其活动的书面协议.
社会伙伴关系:工会和资方被称为“社会合作伙伴”,社会伙伴可以对话、协商、谈判签订协议,促进劳资双方在共同体的水平上进行协商,在提出社会之前要与社会伙伴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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