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国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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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国海权
摘要:当今地球上,海洋总面积3.62亿平方公里,约占地球表面的71%。作为国际政治博弈的重要舞台,海洋竞争已成国际焦点,态势渐趋激烈。海权,顾名思义就是拥有或享有对海洋或大海的控制权和利用权,但这种权力的范围涉及军事、政治、经济等多个领域。它不仅仅是简单的控制问题,更重要的事用海洋开开拓一个新的舞台,一个新的时代。海权,是国家综合实力的体现,是中国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同时拥有海权意味着拥有无可匹敌的安全优势。
关键词:政治、控制权、利用权、领域、国海权
中国海权是指中国研究、开发、利用和在一定程度上控制海洋的能力和影响力或中国 拥有与自己的海洋空间利益相适应的能力和影响力。中国特色的“海权”影视一个综合概念,是海洋实力(海洋硬实力和海洋软实力)、海洋权益(海洋权利和外围海洋权益)和海洋权力(海洋硬权力和海洋软权力)三要素的有机统一。其中,海洋实力是前提,海洋权益是目的,海洋权力是手段。中国海权是中国利用军事和非军事手段维护海洋权利,收回海洋权益,并不失时机地拓展海洋权力的一种综合能力。但“海权”概念却是与现代国家主权而非与古代王朝皇权相联系的概念,属法权而非皇权范畴。古代国家是王朝国家,王朝国家之间的关系更多地还是依据血缘关系建立并以皇权维系的关系,而不是依据“权利——义务”(right & obligation)体系建立并以国际法维系的主权间的法权关系。如果将古代的“海上力量” (sea power )表述为“海权”,这在汉语词义上并没有错,但它与我们所说的基于主权的海权(sea right)却不是一回事。所以,就其科学性而言,“海权”的概念一定要纳入主权和国际法范畴来讨论,而不能仅仅纳入“海上力量”(sea power)范畴来讨论,更不能与“海上力量”混同使用。
中国海权随中国主权同生,而中国意识到并力求捍卫、强化中国海权的努力却起步不久。中国目前的海权实践远没有达到追求“海洋权力” (sea power)的阶段,而只是处在捍卫其合法的海洋权利(sea right)的阶段。比如中国统一和中国海区其他属于中国主权范围的岛屿,这是中国海权实践的重要内容,但这只是维护中国的主权及其相关海洋权利 (sea right),建设对这些地区的海上利益的海上保护力量(sea power)的实践,而不是追求霸权意义的海洋权力(sea
power)的实践。而美国在海峡的海军活动及对中国的军事插手活动,则是一种霸权意义上的海权即“海上权力”实践。从这些意义上看,中国的海上力量(sea power),属于国家主权中的自卫权的范畴,而美国在中国地区的海上军事介入,则是一种为实现其海上“权力”(sea power)的海洋霸权行为。如果我们不分青红皂白,一味将sea power的这两种语义转译为“海权”,而不是将sea power 与sea right相区分,这会使周边地区和国家对中国的现代化实践及相关的海权诉求造成大的误解。
中国改革开放30年来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政治经济以及科技军事等都得到了较高的提升。与此同时中国的海洋权益却面临着一系列严重的挑战:问题、列屿问题、东海架问题以及南海诸岛问题构成了中国最为棘手的几个海泉问题:中国与周边海上邻国面临着极为复杂和艰巨的海上划界冲突,目前中国除与越南完成了北部湾划界外,其他不少海上疆界仍处于争议之中;中国海上国际通道由于受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因素影响又是还做不到畅通无阻;中国的海洋意识、海洋经济、海洋科技、海洋法律、海洋管理、还上句是力量的与海权强国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特别是对新增加的海洋国土——专属经济区和架的管理与保护还无法适应海洋世纪竞争的需要;中国海上周边国家的海上军事力量发展迅速,特别是一些海权大国对中国维护和发展海权的争议主张和行动处处从中作梗,使中国海上安全面临着严重威胁。因此,中国海权问题引起学术界广泛关注,成为近年来学术界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发,中国海权问题研究且取得了丰硕成果。
面临严峻的国际局势,争取海权是中国崛起的必由之路。面临我国与周边国家的海洋争端,我国提出了“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建议。但是,这个建议必须有一个前提,那就是“主权属我”。在南海的情况可以看到,虽然大部分岛屿自古以来就属于与我国,但却为他国所强占,而这些海域里的资源,也被他国抢先开发。尽管国家一直强调“共同开发”,但这种让步的结果只会助长某些国家的嚣张气焰。所以在海洋争端问题上,尽管和平解决是主要途径,但我们绝不能示弱。主权属我,无可争议。对于像这种涉及主权的争端,我们一定要表现强硬,维护国家的权益。
中国海权不可能不具有中国的个性。那么,中国海权个性特征何在?
第一,国家统一进程与国家海权的实现进程相一致。目前的中国是一个尚未完全实现统一的国家,而这些尚未统一的地区又多集中在东部中国海区。这些地区既是中国领土,又是在实现中国海权中具有战略意义的海上支点。实现中国对、南沙部分岛屿的主权,既是中国实现统一的正义事业,又是关系到能否实现中国海权的关键步骤。实现国家统一进程与实现国家海权进程的统一,这既是中国海权的特点,也是中国海权的优点,它决定中国海权实践的正当性和正义性,也排除了中国的海权实践转向海上霸权的可能性。从这个意义上说,认为中国为实现其海权利益而发展海军是“中国威胁”和认为中国不应当发展海军的看法,都是不对的、没有道理和不符合逻辑的。
第二,特殊的地缘政治条件决定了中国海权属有限海权的特点。与法国的情形相似,而与美英两国不同,中国是一个陆海兼容型的国家。英美国家属两洋夹护中的国家。这种海上安全的特点迫使英美两国必须将实现海权和扩张海洋利益放在第一位,以至它们最终异化为世界性的海上霸权国家。中国地理上则是一面环海、三面临陆的国家。由于三面陆上的安全压力使中国在长期的历史中发展出了强大的陆军而非海军力量。同样,这种地缘政治的特点和上述中国海权的特点,又决定了中国的海权——即使拥有与英美国家同样的财力——在实践中也不需要追求世界性的海上权力。从20世纪末以来,中国东部面临的安全压力,特别是捍卫、南沙地区中国主权的安全压力日益严重,而中国应付这些压力的手段恰在这一时期却严重不足。正是在这样的特殊历史条件下,才特别强调捍卫海权,特别呼吁全力发展中国海上军事力量。但这并不表明中国要走英美式的,尤其是苏联式的无限海权和海上霸权的道路。中国海权应是有限海权,其特点是它基本不出主权和国际海洋法确定的中国海洋权利范围,海军发展不出自卫范围。
第三,中国海上军事力量发展是远期战略的上述有限性与近期策略上的无限性的统一。中国人对海洋战略利益的认识是从鸦片战争、甲午海战失败后开始的,而从经济全球化视角认识海权却是在中国经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进程中开始的。在古代世界,由于不具备远航动力技术,因此东部大海反倒成了保护中国东疆安全的自然屏障。鸦片战争、甲午战争及抗日战争初期的海上失败,也只是使中国人从“边防”的角度认识海权的意义。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到21世纪初的20多年间,中国经济已深深地融入经济全球化进程并对国
际市场和资源产生了日益深厚的依存关系。鉴于此,中国不可能不需要发展在全球范围得以保护其海外利益的海军力量,并随中国海外利益的扩大而扩展。这种扩展进程是无限的,但其性质却不出自卫的限度。
从近中期看,中国面临着统一祖国,收复主权岛屿的严峻任务,这既是中国必须肩负的伟大历史使命,又是中国捍卫国家海权的重要内容。因此,在统一及周围属于中国主权岛屿的问题上,中国扩大海军的意义十分重大在维护海外政治经济权利方面,中国海权及其实现力量即中国海军的扩展是有限的。这由于在这些领域中有许多问题需要在国际海洋法框架中多边协商解决,中国海军目标只是确保这些多边协商结果的合法执行。从这个角度看,中国海军的建设仅限于自卫性威慑范围。中国海军建设的目标将永远服务于中国以平等之地位于世界的要求。“中国永远不称霸”,这不仅是一句口号,它更是中国政治家从世界大国兴衰成败的历史中总结出的成熟的强国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