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管理委员会规定
项目部员工就餐:
根据2014年3月12日太仓项目经理部伙食管理委员会精神,经讨论征求意见和确认,项目部伙食管理委员会作出如下规定:
1、组织机构。
项目部伙食管理委员会:
主 任:于忠诚
副主任:金太浩
成员:马林、李增博、刘杰、乔长友、姚辉林、张玉秋、宋立林、谷廷国、崔景然、满丽英
2、利益代表。选定负责人(发言人)为金太浩;食堂负责人(发言人)为乔长友。以上两人为就餐和食堂双方利益代表人,两人直接就分餐有关情况直接发言,并共同监督完成食品采购价格、投料精度、就餐标准、菜谱修订、饭菜质量、意见沟通等事项。其他成员对食堂负责人发言,不能直接对食堂发言。
3、人员确定。人员包括于马林、李增博、刘杰、乔长友、姚辉林、张玉秋、宋立林、谷廷国、崔景然、满丽英。
从即日起至太仓项目工程完工,分餐形式不得改变、人员不得退出。
4、伙食标准:项目部每天15元,工地每天12元,,在每周当中尽量做到不重样,
5、价格标准:每餐价格标准一般按照每餐15元标准(8人×15元)标准
6、就餐时间:就餐时间根据施工一线情况和季节由项目部统一规定。每餐桌饭准时开饭,提前或推迟由食堂负责人通知食堂。成员如不能及时就餐,要食堂负责人通知留饭,
7、帐目公开:食堂严格采购,实行货比三家、随行就市,货真价实。
东电烟塔公司太仓项目经理部
201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