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梁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一、前言
桥梁工程是重要的交通基础设施,其安全性和质量是影响社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问题。为了规范桥梁工程的质量管理,制定《桥梁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二、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公路、铁路、城市轨道交通、港口航道等工程建设的桥梁,以及桥梁维修、加固、改扩建、拆除等工作。
三、术语和定义
本规范涉及的术语和定义参照《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2013)。
四、质量验收原则
桥梁工程质量验收遵循可靠性和安全性原则,注重技术和经济效益相结合。
五、质量验收内容
桥梁工程质量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验收资料;
- 桥梁主体和附属构件的检测、试验、计量和评定; - 现场质量验收;
- 工程质量验收管理记录。
六、质量验收管理
桥梁工程质量验收应当在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基础上进行,建立桥梁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 质量验收方案编制;
- 施工单位质量验收资料审核、整理; - 检测、试验、计量机构的认证和监督; - 现场质量验收;
- 工程质量验收报告编制和审批; - 质量验收管理记录的建立和归档。
七、质量验收要求
桥梁工程质量验收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 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 桥梁主体和附属构件的质量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 现场质量把关严格、合格率达标; - 工程质量验收报告真实、准确。
八、质量验收评定
桥梁工程质量验收评定应当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各方共同参与下进行,评定结果应当真实准确,列入档案并及时反馈各方。
九、质量验收记录
桥梁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当完整、真实,包括施工单位的资料、现场监理记录、检测试验报告、验收报告等。
十、质量验收结果处理
质量验收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做出处理,并及时反馈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
十一、质量验收文件的保管和使用
桥梁工程质量验收文件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有效保管和使用。在桥梁设计、施工、维护、改扩建等各阶段要依据验收文件进行管理。
十二、附则
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规范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