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废铅渣、铅泥处置合同
甲方: 乙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废铅渣、铅泥处置合同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减少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甲方委托乙方回收处理甲方生产所产生铅泥、铅渣等危险固废(乙方负责委托运输公司),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将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物交由乙方处理,合同期内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废物料交由第三方或自行擅自处理。
2.甲方须如实填写《危险废物转移报批表》,将不同废物严格按不同品种分别包装、存放,并贴上标签(标签内容包括废物名称、数量、注意事项等)。保证废物包装完好,防止所盛装的废物泄漏污染环境。
3.甲方须保证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废物给乙方,并且废物不出现异常情况。 4.甲方在接到乙方对于废物料的书面异议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乙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成立。
传真:
二.乙方责任:
1.乙方组织甲方做好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回收工作,监督和检查甲方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对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理情况,防止废物污染环境。 2.乙方对于甲方违反法律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应给于阻止。 三.回收废物料的品种和收费标准: 1.废物料的品种:
废物编号 900-044-49 431-001-31 废物类别 废物名称 废旧铅酸蓄电池 废铅渣.铅泥 产生量(吨) 按实收吨位 2.废物料的收费标准:另文。 四.交接事项:
1.交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上的废物时,任何一方必须认真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各栏目内容,盖章后由相关一方按照有关规定送交环保部门。交接双方核对废物种类、数量,填写交接单据及相关记录。
2.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的事件发生之后三日内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3.甲、乙双方应将在执行此合同时,从另一方、其主管或雇员得知的,涉及另一方的计划、方案、废物来源、废物情况、废物价格、处理流程、工艺流程、处理费用、处理设备、操作、客户和包括在此的特定合同条文的资料,包括技术资料、经验和数据,看作机密财产,承担保密责任在没有对方的书面同意下,不能向第三者公开。 五.费用结算:
1.结算依据:根据双方确认的废物实际数量,按照合同附件的收费标准或者处理意见的收费标准收费。
2.结算方式: 按次结算,废物交接完毕后的当天,乙方即以现金或支票支付收购款给甲方。 六.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违约方必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修正违约行为,并有权视情况而解除合同。造成守约方其他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2.一方逾期支付处理费、运输费或收购费,除承担违约责任之外,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总额的5‰支付滞纳金给对方。
3.甲方所交付的废物类别、品质标准不符合合同规定,如果乙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如果乙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废物的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
4.乙方逾期运输废物导致影响甲方的生产经营的,每逾期一日按应运输货物总值5‰支付滞纳金给甲方。
5.一方无故撤销合同,违约方应双倍支付违约金给守约方 。若造成守约方损失的,还应赔偿实际损失。
七.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为壹年。自2016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续期事宜。 八.附则: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双方各执一份,其余根据有关规定送交环保部门审批存档。 2.合同附件经双方盖章后,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未尽事宜,由双方按照合同法和有关规定协商补充。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