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办公室转发蚌埠市城区绿化普查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蚌埠市 • 【公布日期】2007.01.05 • 【字 号】蚌政办[2007]3号 • 【施行日期】2007.01.05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 正文
蚌埠市办公室转发蚌埠市城区绿化普查工作实施方
案的通知
(蚌政办〔2007〕3号)
各区,市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准确地掌握城市绿化基本情况,为我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实现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的目标,经市同意,决定在全市建成区范围内开展绿化普查工作。现将市建委制定的《蚌埠市城区绿化普查工作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一月五日
蚌埠市城区绿化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市建委 2006年12月)
为加快实现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目标,全面准确地掌握城市绿化基本情况,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城区绿化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普查目标
坚持“统一指挥、条块结合、务求实效”的原则,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牵头,
各区、开发区和市有关部门联动,2007年调查最新的城市绿地总面积和城市绿化六项指标,调查适宜蚌埠生长的主要园林景观树种和各类绿地建设的绿化模式,分析植物的多样性,建立城市绿化资源调查电子档案和绿地资源分布图。为制定“蚌埠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实现园林绿化动态管理,提供详实、可靠的数据。 二、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做好绿化普查的组织协调工作,市成立蚌埠市城区绿化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城区绿化普查工作进行综合指导,协调安排。 组 长:许鹏林(市副秘书长) 副组长:黄 平(市建委主任)
徐志超(市林业局、市绿化办主任) 施小平(市建委副主任)
杨光和(市规划局、副) 李宝宣(市水利局) 王传鹏(市公路局)
吴敏生(蚌埠铁路办事处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徐行忠(龙子湖区副区长) 孙振东(蚌山区副区长) 李 军(禹会区副区长) 高喜田(淮上区副区长) 李力克(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柴学恒(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岳顺心(市园林管理处主任、市绿化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市、区绿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各区和高新区、经济开发区应成立相应组织,为
普查工作顺利实施提供组织保障。 三、普查范围的界定
(一)此次绿化普查的范围是我市建城区内所有绿地。
(二)市园林管理处负责市管主干路(原一类道路)、公园、游园、市管山林地绿化普查。市绿化办(城市组)负责统计汇总全市绿化指标。
(三)龙子湖区、蚌山区、禹会区、淮上区负责辖区次干路(原二类道路)、支路(原三、四类道路)及小街小巷、花坛、小游园的绿化普查;辖区所属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院校,、省属驻蚌单位,生活小区的绿地普查。 (四)高新区、经济开发区负责辖区内的所有道路的绿化普查以及辖区所属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院校,、省属驻蚌单位,生活小区的绿地普查。 (五)水利、交通部门负责本系统内的绿地普查。 四、普查的内容及方法 (一)普查的主要内容
1.全面查清市区建城区范围内所有的绿化覆盖面积和绿地面积。具体包括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道路绿地、风景林地的绿化种植覆盖面积,零星散树的覆盖面积,以及屋顶绿化面积(乔木树冠下重叠的灌木和草本植物只计算一次面积)。配套绿化设施和古树名木、雕塑、水体景观等内容。
2.统计出建城区绿地总面积、绿地率、绿化覆盖总面积、绿化覆盖率、公共绿地面积、人均公共绿地等。 (二)普查方法
1.普查采用全查的方法,对建城区内所有的园林绿化,进行逐片、逐个小区全面丈量和逐株、逐棵清点。
2.市绿化普查办公室根据城市绿地分类的需要,在市辖各区绿化普查组普查材
料上报后,抽调由专家组成核查人员按绿化普查的规范标准进行核查验收。 3.为使这次绿化普查工作更全面、更详细、更准确,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要组织对所有参加绿化普查的技术人员和工人进行业务培训以及现场实习。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城市绿地分类,植物学分类,普查的内容、办法、标准和要求,以及各项数据的统计方法等。
五、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整个普查工作分四个阶段,计划5个月时间完成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07年3月31日前)
1.宣传发动。组织学习《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及《蚌埠市城市绿化管理规定》等,充分了解绿化资源调查的意义。深入发动群众,按照绿地分布特点,最大程度地把分布在各地的树木、绿地统计出来。 2.举办全市绿化调查技术骨干培训班。统一调查方法、统一调查标准、布置调查任务、强调调查进度。
第二阶段:外业调查阶段(2007年4月1日-2007年7月31日)
各区绿化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辖区内的绿地资源开展调查。各区组织检查组检查外业调查的质量,市绿化部门组织检查组抽查各区的外业调查质量。发现不合格的一律返工。
第三阶段:内业汇总阶段(2007年8月1日-8月30日)
各区以绿化指标为单位进行统计汇总,全市以区为单位进行统计汇总。 第四阶段:总结表彰阶段(2007年9月)
做好绿化普查总结工作,对绿化普查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
六、普查要求
绿化普查是全市一项重大国情、国力的调查工作,涉及面广,参与部门多,工
作难度大,工程系统复杂,各级领导要给予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精心安排。 (一)各区及园林处要成立绿化普查办公室,落实普查人员(3-5人)和普查经费。建立绿化普查例会制度,确定绿化普查联络员,及时反馈信息。
(二)市各有关部门和各相关区的建委、规划、绿化办、统计、林业等部门,事处和居委会,乡(镇)和村委会,都要抽派得力人员集中力量搞好普查。
(三)水利、铁路、交通部门,、省属驻蚌各单位要积极予以支持和配合。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本系统、本单位内的普查工作,普查结果报所在区建委。区绿化办要积极做好技术指导、并督促普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四)市规划局负责提供城市规划区、建成区的范围划分,以及蚌埠市各区的区划范围。
(五)市绿化普查办公室制订绿化普查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做好普查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
(六)普查工作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以《统计法》为准绳,以“城市绿化资源调查统计标准”为依据,严格按照普查要求和指标解释进行实地调查、登记工作,保证普查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