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作业安全管理措施
(1)从事起重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评估,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起重吊装作业必须按照《起重吊运指挥信号》、《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起重司机安全技术考核标准》、《厂区吊装作业安全规程》执行。并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2)各种吊装作业都应编制吊装方案。对20t以上重物和土建主体结构的吊装,或吊物虽不足2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吊装方案应经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技术等部门审查,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3)起重作业必须指定统一的联系信号,统一指挥。
(4)不得利用管道、管架、电杆、起重锚固点采用机电设备基础。未经确认许可,也不得将生产性建、构筑物等做吊装锚点。
(5)使用各种起重机械、吊具和索具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①起重作业前,必须检查起重机械的操作部件、安全装置以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检查,吊装前必须进行试吊检查。
②各种起重机械必须按规定载荷吊装,严禁超负荷。吊具、索具必须经过计算选择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