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的核实说明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的情况进行了核实,认为:
张艳军、丛建华、徐永、高光东、朱伟杰、李斌、邓会奇等七人已办理离职手续。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十二条的规定,公司上述人员将全部取消其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并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完毕后,统一对上述人员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以下为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监事会对《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核实说明之签字页)
监事签名:
高 德 孙志恒
卢俊彦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一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