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83-2012
用火作业审批表 编号 2012040 表AQ-C10-2 工程名称 申请用火单位 永顺村村民自住楼 江苏通泰建筑公司 施工单位 用火班组 用火作业级别 及种类(用火、焊气、电焊等) 北京市金宏林建筑公司 焊 工 班 用火部位 电 气 焊 用火作业 起止时间 由 2012 年 月 日 时 分起 至 2012 年 月 日 时 分止 用火原因、防火的主要安全措施和配备的消防器材: 1、 为工程施工焊接线管、线盒及加工零配件等; 2、 设置专人进行看护,将操作面附近的易燃、可燃物清理干净,如不能清理的要进行遮挡防护。 3、 高空操作必须设置接火盘。看火人要在操作面下方进行携带消防器材进行看护; 4、 严禁与油漆、木工、防水等工种同一操作面、垂直交叉同时作业; 5、 电焊机必须“双线到位”。严禁借用建筑物。 6、 室外施工时如遇到五级以上风或恶劣天气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7、 操作完毕时必须灭绝焊渣等火种后方可离开。 看火人员(签字): 申请人(签字): 2012年 月 日 审批意见: 审批人(签字): 2012年 月 日 注:1、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施工单位存一份;2、用火证当日有效,变换用火部位时应重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