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各教学系:
为深化学院学生宿舍定置管理工作,凸显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主体地位,不断增强学院育人功能,建设清洁、文明、安全、宁静的校园环境,营造积极、健康、快乐、向上的育人氛围,促进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升,经研究决定,成立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宿管会)。
一、组织机构
宿管会内设:行政部、资源部、宣传部、卫生部。
二、岗位设置
宿管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设行政部一名、资源部正副各一名、宣传部设一名、卫生部一名,副两名。干事若干名。
三、隶属关系
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由学生会宿管部升级而来,主要负责学生宿舍日常管理,强化宿舍管理职能,与学生会级别相等,行政隶属学生会,由学生处直接负责与管理。各系成立相应的宿舍管理组织,全面建立宿舍管理网络架构。
四、工作职责
1、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是在学生处的指导下,加强委员会自身组织建设,指导各系宿管会及各宿舍楼楼长、层长共同做好宿舍文化建设的各项工作:
(1)做好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自身的建设工作,抓好管理委员会干部的形象塑造工程。
(2)积极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3)根据学生处工作计划制定委员会学期工作计划,把握工作方向,每学期进行工作总结;根据学期工作计划制定每月的工作计划,并在每月进行工作总结。
(4)统筹学院宿舍楼(层)资源,及时传达、执行学生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主动向学生处汇报工作情况和申请工作指示。
(5)加强与学院其他学生组织的联系和交流,从而在工作上更好的相互配合,共同为学生服务;加强与其他学校同类组织的沟通交流,互通有无,提高工作水平;加强与社会的联系,积极利用校外资源为学生服务。
(6)定期召开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例会,听取工作汇报,总结工作经验,树立典型,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7)经常深入宿舍,对楼长、层长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掌握、了解学生干部的工作和思想情况,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8)领导和督促各楼长、层长开展安全检查、纪律检查、校园文化建设、各类活动组织、校园学风建设、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营造积极、健康、快乐、向上的校园氛围。
(9)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宿舍内各类突发事件。
(10)做好宣传工作,对于宿管会的最新信息以短信、海报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为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11)做好宿舍管理委员会物品的保管和各类档案材料的整理、存档工作。
(12)积极做好学院的其他各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五、考核奖惩
1、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学生干部的考核由指导老师负责,并报学生处审核备案。
2、对表现合格的管理委员会干部应在综合素质测评中给予加分,工作成绩突出且符合评奖条件的干部,参评学院“优秀学生干部”,指标由学院单列。
3、对不称职或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学生处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学 生 处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