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5:
2007年报送教师职务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申报评审教师职务应呈报的有关材料和要求 (一)申报评审教师职务需按下列要求提供材料: 1.《山东省中小学中专技校教师职称评审表》1份。表中涉及授课情况须加盖所在单位教务部门公章,没有教务部门的加盖单位公章。
2.《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一式2份(原件)。 3.《中小学中专技校教师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一式3份。
4.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包括最高学历和第一学历证书原件,其中,最高后学历未满3年者,须同时提供中间学历;第一学历为高中及其以下的,可不提供第一学历。国外学历须经中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认定,并同时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认定证明。学历证书丢失的,须提供补发的由教育部印制的《毕业证明书》原件,或提交已存入本人档案的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并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经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审核证明)。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6.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和现专业技术职务首期聘任的聘书(原件)或学校(单位)公布聘任的文件。
7.有外语要求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外语考试合格证或2002年以来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单(原件,并装订在《评审表》内第1页上)。
8.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原件)。
9.任现职以来(最多不超过5年)的年度考核表。 10.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代表本人最高学术、业务水平的论文、论著、主编或参编的教材不超过3件(无公开发表论文、论著的,可提供本人撰写的反映其教育教学水平的经验总结、研究报告及经验交流材料1件):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的业绩成果的获奖证明等不超过3件(均为原件,其中提供论文获奖证书的,须同时提供获奖的论文原件或复印件)。
申报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不含选拔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教师须报送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论文一篇(一式两份)参加论文统一评鉴。论文设封面,正文中不能出现本人姓名及工作单位,题目采用“宋体二号”字体打印,内容采用“仿宋三号”字体打印,字数不得少于2000字,打印时必须使用A4复印纸。
11.申报高、中级教师职务的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如具备教师以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或工人技术等级,可提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12.申报高、中级教师职务的教育教学业绩突出的人员,可由所在单位填写《教育教学业绩突出人员推荐书》(附件4)1份。由单位详细填写该教师取得的教育教学业绩情况,并由单位领导、骨干教师和全体参评的专业技术人员签字、盖章。
13.《“六公开”监督卡》1份。
(二)改系列评审上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呈报的材料与上述要求相同;改系列评审同级别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须呈报《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4份(原件,均为手写,不得复印),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或《专业技术职务
呈报表》(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复印件),其他除不再填报《评审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外,与上述要求相同。
二、评审材料填写说明
(一)申报表格中的项目不能漏填,无需填写或没有的填“无”,不能置空。
(二)申报材料中的“单位”、“呈报单位”一律使用法定全称。
(三)评审表中“个人总结”最后填写承诺语,统一规范为“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所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学历”应填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国民教育学历,且与申报专业相关或相近的学历(后学历须满3年),分别填写为“研究生、大学、大专、中专、高中及以下”,1970至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填写“大学普通班”。
(五)“毕业时间”、“毕业院校及专业”填写:×年×月,×校×专业。
(六)“从事本专业年限”一般填写教龄。
(七)“聘任时间及年限”中“聘任时间”填写第一次受聘现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年限”则填写聘任累计年限,年限计算到申报当年的年底。采取时间/年限的填法,例:1998年10月连续聘任至今,累计聘任5年,填1998.10/5,中间有间断,累计聘任3年,填1998.10/3。
(八)“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结果”栏应按实际考核确定
的等次填写。
(九)“成果及受奖”栏的填写: 1.要填写受聘现职以来的成果和奖项; 2.同一成果的不同奖项只填写最高奖项; 3.“时间”填写证书落款时间,×年×月;
4.“位次”填写:成果、受奖等系个人完成的填写“”;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的填法,如:申报人为第1位完成人,系3人合作完成的,填写:1/3,依此类推,为第2位的,填:2/3(申报表格中的“位次”栏均依此法填写)。
(十)“论文、著作、作品”栏的填写:
1.要填写受聘现职以来的论文、著作、作品、教材; 2.要填写发表在省级以上具有全国统一刊号(CN、ISSN)的报刊上的论文、作品,公开出版的具有统一书号(ISBN)的著作、教材;
3.“时间”填写报刊或著作的出版时间:×年×月; 4.“题目”的填写,先注明“论文”、“著作”、“教材”,然后写作品名称。如“论文:《×药物治疗×病的临床效果分析》”; 5.“报刊或出版社”填写报刊或出版社的法定全称。 (十一)“成果及受奖”和“论文、著作、作品”栏,要有选择性地提供任现职以来最能反映其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的代表作,并按代表水平由高到低依次递减的顺序填写。一项内容不得在以上两栏中重复填写。上述材料的截止时间为呈报的截止时间,超期的不予认可。
(十二)有援藏、援疆、援岛、农村支教经历的在“主要工
作经历”中说明。
三、申报人所在学校(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应履行的手续及要求
1.申报人所在学校(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确实无异议的,在申报材料的相应意见栏中签署意见,负责人签字,加盖印鉴后,连同其他申报材料,由呈报部门按规定时间报送到指定地点。
2.破格申报的,须由申报人所在学校(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破格推荐报告1份,并由呈报部门核准签署意见,加盖印鉴。
3.呈报的申报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内容齐全,填写、打印要正规、整洁,用碳素或蓝黑墨水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晰,不得涂改、漏页、缺页。
4.所有呈报材料要装入统一印制的《评审材料专用袋》。 专用袋“编号”由评审办公室填写,其它部分由单位填写, 并在专用袋左上方注明“学科”;在右上方注明晋升方式(破格晋升,改系列评聘,破格、改系列评聘,改系列晋升,破格、改系列晋升,选拔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