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单位 “V”(Volt)伏特(V),电压单位 “A\"(Ampere)安培(A),电流单位 “Ah”(Ampere-Hour)安培-小时(Ah),容量单位 “Ω”(Ohm)欧姆(Ω),电阻单位 “mΩ”(MilliOhm)毫欧姆(mΩ),电阻单位 “℃\"(Degree Celsius)摄氏度(℃),温度单位 “mm”(Millimetre)毫米(mm),长度单位 “s”(Second)秒(s),时间单位 “W\"(Power)功率(W),功率单位
一、 单体电池试验 1.1 外观
在良好的光线条件下,用目测法检查单体蓄电池的外观。 1.2 极性
用电压表检测单体电池极性。 1.3 外形尺寸和质量
用量具和衡器测量单体电池的外形尺寸及质量。 1.4 单体电池充电
室温下,单体电池先以1I1(A)电流放电至企业技术条件中规定的放电终止电压,搁置1h(或企业提供的不大于1h的搁置时间),然后按企业提供的充电方法进行充电,
对于锂离子电池,以1I1(A)电流恒流充电至企业技术条件中规定的充电终止电压时转恒压充电,至充电电流降至0.05 I1(A)时停止充电,充电后搁置1h(或企业提供的不高于1h的搁置时间)
1。5 室温放电容量
按照如下步骤测试室温放电容量: 1)单体电池按1.4方法充电;
2)室温下,电池以1I1(A)电流放电,直到放电至企业技术条件中规定的放电终止电压; 3)计量方式容量(以Ah计),计算放电比能量(以Wh/kg计);
4)重复1)—3)5次,当连续3次试验结果的极差小于额定容量的3%,可提前结束试验,去最后3次试验结果平均值。
放电容量不低于额定容量,并且不超过额定容量的110%,同时所有测试对象初始容量极差不大于初始容量平均值的7%。 1。6室温倍率放电容量
1。6.1能量型
1。6.1.1室温倍率放电性能测试按照如下步骤进行: 1)电池按1.4方法充电;
2)室温下,电池以3I1(A)电流放电,直至达到放电终止电压; 3)计量放电容量(以Ah计),其放电容量应不低于初始容量的90%。 1.6.1。2 比功率测试按照如下步骤进行: 1)电池按1。4方法充电;
2)室温下,电池以1I1(A)电流放电30min后以企业规定的最大放电电流放电10s,然后再静置30min,再以企业规定的最大充电电流充电10s;
3)采用10s充放电的放电能量除以10s充放电时间的方法,计算10s充放电的平均比功率(以W/kg计),其放电容量应不低于初始容量的90%。 1。6.2 功率型
1。6.2.1 倍率放电性能测试按照如下步骤进行: 1)电池按1.4方法充电;
2)室温下,电池以8I1(A)(最大电流不超过400A)电流放电,直至达到放电终止电压; 3)计量放电容量(以Ah计),其放电容量应不低于初始容量的80%。 1.6。2.2 比功率测试按照如下步骤进行: 1)电池按1.4方法方法充电;
2)室温下,电池以1I1(A)电流放电30min后以企业规定的最大放电电流放电10s,然后再静置30min,再以企业规定的最大充电电流充电10s;
3)采用10s充放电的放电能量除以10s充放电时间的方法,计算10s充放电的平均比功率(以W/kg计),其放电容量应不低于初始容量的80%。 1.7室温倍率充电性能
1)室温下,电池以1I1(A)电流放电至终止电压,静置1h;
2)室温下,电池以2I1(A)电流充电,直至达到充电终止电压,或达到企业规定的充电终止条件,并且总充电时间不超过30min,静置1h;
3)室温下,电池以1I1(A)电流放电至终止电压;
4)计算放电容量(以Ah计),其放电容量应不低于初始容量的80%。 1。8 低温放电容量
低温放电容量试验按照如下步骤进行: 1)电池按1。4方法充电; 2)电池在-20℃±2℃下搁置24h;
3) 电池在-20℃±2℃下,以1 I1(A)电流放电至电压达到企业提供的放电终止电压(该电压值不低于室温放电终止电压的80%);
4)计量放电容量(以Ah计),其放电容量不低于初始容量的70%。 1。9高温放电容量
高温放电容量试验按照如下步骤进行: 1) 电池按1。4方法充电; 2) 电池在55℃±2℃下搁置5h;
3) 电池在55℃±2℃下,以1I1(A)电流放电至室温放电终止电压; 4) 计量放电容量(以Ah计),其放电容量应不低于初始容量的90%。 1。10荷电保持及容量恢复能力
1。10.1室温荷电保持与容量恢复能力
室温荷电保持与容量恢复能力试验按照如下步骤进行: 1)电池按1.4方法充电;
2)电池在室温下储存28d;
3) 室温下,电池以1I1(A)电流放电至终止电压; 4)计量荷电保持容量(以Ah计); 5)电池再按1.4方法充电;
6)室温下,电池以1I1(A)电流放电至终止电压; 7)计量恢复容量(以Ah计).
容量保持率不低于初始容量的85%,容量恢复率不低于初始容量的90%.
1.11高温荷电保持与容量恢复能力
高温荷电保持与容量恢复能力试验按照如下步骤进行:
1)电池按1。4方法充电;
2)电池在55℃±2℃下储存7d;
3)电池在室温下搁置5h后,以I1(A)电流放电至放电终止电压; 4)计量荷电保持容量(以Ah计) 5)电池再按1.4方法充电;
6)室温下,电池以1I1(A)电流放电至终止电压; 7)计算恢复容量(以Ah计)。
容量保持率不低于初始容量的85%,容量恢复率不低于初始容量的90%。
1.12 储存
储存试验按照如下步骤进行: 1)电池按1.4方法充电;
2)电池室温下,以1I1(A)电流放电30min; 3)电池在45℃±2℃下储存28d; 4)电池室温下搁置5h; 5)电池按1。4 方法充电;
6)室温下,以1I1(A)电流放电至终止电压;
7)计量放电容量(以Ah计),其容量恢复应不低于初始容量的90%.
1.13循环寿命
按照如下步骤标准循环寿命:
1)以1I1(A)放电至企业规定的放电终止条件; 2)搁置不低于30min或企业规定的放电终止条件; 3)按照1.4方法充电;
4)搁置不低于30min或企业规定的搁置条件;
5)以1I1(A)放电至企业规定的放电终止条件,记录放电容量;
6)按照1)—5)连续循环500次,若放电容量高于初始容量的90%,则终止试验;若容量低于初始容量的90%,则继续循环500次; 7)计量室温放电容量和放电能量。
1.14耐振动性 电池按1.4方法充电;
1) 将电池紧固到振动试验台上,按下述条件进行线性扫频振动试验: ——放电电流:1/3I1(A); ——振动方向:上下单振动; ——振动频率:10Hz—55Hz; -—最大加速度:30m/s2; ——扫频循环:10次; —-振动时间:3h。
3)振动试验过程中,观察有无异常现象出现。
不允许出现放电电流蜕变、电压异常、电池壳变形、电解液溢出等,并保持连接可靠、结构完好。
2。安全性能 No。 参数 标准 测试条件
1)单体电芯按1。4方法充电; 2。1 过充试验 不起火,不2)以1 I1(A)电流恒流充电至电压达到企业技术条件中规定的爆炸 充电终止电压的1。5倍或充电时间达1h后停止充电; 3)观察1h。 按GB/T 31485-2015标准充电后,将电池放入通风厨中,用Φ2。2 针刺试验 不起火,不5mm—8mm的耐高温钢针以25±5mm/s的速度,从垂直于电池极爆炸 板的方向贯穿(钢针停留在电池中),观察1h。 1) 单体蓄电池按1。4方法充电; 2) 按下列条件进行试验: ——挤压方向:垂直于蓄电池极板方向施压(参考图1所示); ——挤压板形式:半径75mm的半圆柱体的长度(L)大于被挤压电池的尺寸; ——挤压速度:(5±1)mm/s; 2.3 挤压试验 不起火,不爆炸 —-挤压程度:电压达到0V或变形量达到30%或挤压力达到200kN后停止挤压. 3)观察1h。 1)按GB/T 31485—2015标准充电; 不起火,不爆炸 2)将单体蓄电池放入温度箱,温度箱按照5℃/min的速率由室温升至130℃±2℃,并保持此温度30min后停止加热; 3)观察1h。 2。4 热冲击试验 1)按1.4方法充电; 2.5 短路试验 不起火,不2)将单体蓄电池正、负极经外部短路10min,外部线路电阻应小爆炸 于5mΩ; 3)观察1h。
不起火,不2。6 跌落试验 爆炸,不漏液 1)按1.4方法充电; 2)单体蓄电池正负端子向下从1。5m高度处自由跌落到水泥地面上; 3)观察1h。 1)单体电芯按1。4方法充电; 2)将单体蓄电池放入低气压箱中,调节试验箱中气压为11。6kPa,温度为室温,静置6h; 3)观察1h。 1)按GB/T 31485-2015标准充电; 2)单体蓄电池以1 I1(A)电流放电90min; 3)观察1h。 1)按GB/T 31485-2015标准充电; 2)将单体蓄电池浸入3。5% NaCl溶液(质量分数,模拟常温下的不起火,不2.7 低气压试验 爆炸,不漏液 不起火,不2。8 过放试验 爆炸,不漏液 2.9 海水浸泡试不起火,不海水成分)中2 h; 验 爆炸 3)水深应完全没过单体蓄电池; 4)观察1h. 1)单体电芯按1.4方法充电; 2)将单体蓄电池放入温度箱中,温度箱温度按照表1和图2进行调节,循环次数5次; 不起火,不爆炸,不漏液 2.10 温度循环试验
3)观察1h。 1) 单体电芯按1.4方法充电; 2) 将单体蓄电池放入温度箱: 2。11 加热 不起火,不爆炸 温度箱按照5℃/min的速率由室温升至130℃±2℃,并保持此温度30min后停止加热; 3)观察1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