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 继电保护是任何电力系统必不可少组成部分,对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确保电能质量、预防故障扩大和事故发生,全部有极其关键作用。为加强对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管理,提升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可靠性,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特制订本要求。 1.2本要求依据部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制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归口管理标准,依靠优异技术,逐层进行管理。
1.3 本要求任务是督促本单位及所辖电网县供电企业和发电厂严格实施国家、部、网、省局颁发继电保护行业规程、要求、条例、反措等技术法规,在发、输、配电工程设计、初设审查、设备选型、安装、调试、运行维护等阶段实施管理。
1.4 凡接入上饶电网运行电厂、变电所(不管管理形式和产权归属)、县供电企业、小电网和从事设计、施工、制造等单位全部必需遵守本要求。 1.5 继电保护专业管理必需实事求是,不得以行政命令替换正常技术管理。
2.继电保护专业管辖范围
2.1继电保护装置:发电机、调相机、变压器、电动机、电抗器、电力电容、母线、线路保护测控装置等。
2.2系统安全自动装置:自动重合闸、备用设备及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强行励磁、强行减磁、发电机低频起动、发电机自动自同期、按频率
自动减负荷、故障录波器、振荡起动或估计(切负荷、切机、解压等)装置及其它确保系统稳定自动装置等。
2.3控制屏、信号屏和继电保护相关继电器和元件。 2.4连接保护测控装置二次回路:
2.4.1从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二次侧端子开始到相关继电保护测控装置二次回路(对多油断路器或变压器等套管互感器,自端子箱开始)。 2.4.2从继电保护直流分路熔丝开始到相关保护装置二次回路。 2.4.3从保护测控装置到控制屏和信号屏间直流回路。
2.4.4继电保护测控装置出口端子排到断路器操作箱端子排跳、合闸回路。
2.5为继电保护专用高频通道设备回路。
2.6和自动化专业厂站设备管辖划分点:以保护测控屏配线架端子为界,自动化专业厂站设备至保护测控屏配线架端子专用电缆由自动化班运行维护,端子及其它保护测控装置由继电保护班运行维护。
2.7和计量专业厂站设备管辖划分点:以电度表屏端子排为界,表计及表计至端子排内侧联线由用电营销部计量班维护,端子及其电流、电压接入电缆由继电保护班运行维护。
2.8凡包含到两个以上专业分界点由各相关专业人员帮助维护 3.职责分工:
3.1继电保护专业管理工作应遵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标准,地调应服从省调统一领导,接入上饶电网运行电厂、变电所(不管管理形式和产权归属)、县供电企业、小电网应服从地调统一领导。 3.2调度中心职责
3.2.1上饶供电企业调度中心是地调继电保护专业职能管理部门,负责本局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维护管理、技术管理和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工作。 3.2.2落实实施国家、部、网、省企业颁发继电保护行业规程、要求、条例、反措等技术法规,依据我企业具体情况制订本局继电保护专业管理规程,审核继电保护装置现场运行规程、继电保护装置检验规程等,落实具体技术方法;制订我企业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实施细则及考评措施,检验和督促相关部门严格实施。
3.2.3依据电网管辖范围和系统运行情况,严格根据《3-11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要求定时编制整定单和整定运行说明,并报总工程师同意,立即下发。
3.2.4参与或审核地调一次系统计划、设计,以综合考虑一次和二次问题,确保电网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3.2.5参与或审核地调管辖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中继电保护部分设计选型;参与审核地调所辖县调、发电厂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中继电保护部分设计选型。
3.2.6负责或参与地调管辖范围内或上级调度直调厂、站新安装继电保护设备投运前检验和验收。
3.2.7落实实施反事故方法(包含上级机构确定),参与编制或审核地调管辖范围内继电保护装置年度更新改造工程,并立即上报和下发。 3.2.8审核地调管辖范围内继电保护装置年度定检计划、审批计划外临检,并立即上报和下发。
3.2.9根据《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电网安全自动装置评价规程》负责地调管辖范围内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情况统计和分析,并定时上报和下发;参
与地域内继电保护事故调查和分析处理,立即上报,并提出整改意见。 3.2.10督促本单位定时对继电保护管理工作及装置运行开展安全检验,对发觉问题提出改善方法,并限期整改。
3.2.11对用户提出继电保护标准要求和提供相关定值,监察关键用户继电保护运行工作。
3.2.12根据事故调查规程要求组织或参与地调管辖范围内继电保护装置事故调查和分析处理,并立即上报。
3.2.13做好各项技术管理工作,健全各类设备台帐、图纸、缺点及处理统计、试验统计、检验汇报、备品备件登记卡等资产档案和技术档案。 3.2.14组织地域内继电保护专业人员培训和技术交流工作,提升人员素质;帮助对调度、变电站值班人员进行相关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方面技术培训工作。
3.2.15负责继电保护装置安全、正确、可靠运行协调工作,继电保护装置所包含相关科室、单位之间工作协作事宜。 3.3生技部职责
3.3.1参与地调管辖范围内或上级调度直调厂、站新安装继电保护装置投运前检验和验收。
3.3.2参与审核地调管辖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中继电保护部分设计选型。
3.3.3同意地调管辖范围内继电保护装置年度定检计划,审批计划外临检,并立即上报和下发。
3.3.4审批地调管辖范围内继电保护装置年度更新改造工程,并立即上报和下发。
3.3.5电网一次系统变更(如一次设备增减、各变电站主接线变更、CT和PT变比变更等),以书面形式通知调度中心和检修分企业。
3.3.6依据我企业具体情况召集各相关单位编制地调管辖范围内继电保护装置现场运行规程、继电保护装置检验规程等,落实具体技术方法。 3.4检修分企业职责
3.4.1落实实施国家、部、网、省企业及地调颁发继电保护行业规程、要求、条例、反措等技术法规等。
3.4.2负责对地调管辖继电保护装置进行正常运行维护,并负责运行维护统计分析工作并按期上报调度中心。
3.4.3依据调度中心下达定值单对继电保护装置定值进行调整,并将调整结果上报调度中心;实施调度中心下达相关继电保护工作各项任务。 3.4.4立即发觉并处理继电保护装置出现异常和故障,并立即上报。 3.4.5根据事故调查规程要求组织或参与地调管辖范围内继电保护装置事故调查和分析处理,并立即上报。
3.4.6编制本分企业管辖继电保护装置年度定检计划和计划外临检计划,并立即上报。
3.4.7根据检验规程要求项目和相关装置检验规程对地调管辖继电保护装置进行定时检验,编写检验汇报,立即上报。
3.4.8负责事故后或继电保护不正确动作后临时性检验。
3.4.9根据同意继电保护年度更新改造计划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3.4.10参与或审核地调管辖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中继电保护部分设计选型,并参与完工验收。
3.4.11负责或参与地调管辖范围内或上级调度直调厂、站继电保护新设
备安装、调试工作。
3.4.12做好各项技术管理工作,健全各类设备台帐、图纸、缺点及处理统计、试验统计、检验汇报、备品备件登记卡等资产档案和技术档案。 3.5运行分企业职责
3.5.1负责对本管辖范围内继电保护装置进行运行监护。
3.5.2立即发觉继电保护装置出现异常和故障,并立即上报生技部、调度中心和检修分企业。
3.5.3负责继电保护装置动作情况统计分析工作并按期上报调度中心。 4.运行管理
4.1继电保护运行管理由调度中心全方面负责,检修分企业及各变电站具体实施。投入运行设备均应明确专责维护人员,建立完善岗位责任制。 4.2 建立、建全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建立继电保护图纸、资料、动作统计、运行维护、检验、事故、调试、缺点处理等技术档案,并采取微机管理。
4.3建立运行值班人员交制度。在事故处理、进行关键测试或操作时,不得进行交。
4.4实施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汇报制度,调度中心对继电保护设备运行情况及管理工作定时进行统计、分析、总结,立即提出改善方法。 运行分企业变电专职应督促所管辖各变电站按时做好继电保护动作行为统计分析,务必每个月4日前向调度中心上报上个月继电保护动作行为统计汇报,由调度中心汇总在每个月5日前上报省中调继电保护科,对原因不明事故上报必需有单位总工程师签署意见。
4.5电网发生事故后,继电保护专业人员应认真检验继电保护装置对事
故反应是否正确,具体统计并作出结论。微机保护动作和装置故障输出打印汇报,微机故障录波器录波文件和打印录波图应立即处理归档,并复制两份,一份存运行值班部门,另一份报调度中心。若无打印信息,应立即报送软盘。
4.6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维护应设专责责任人,负责定时对设备进行巡视、检验、测试和统计。 运行值班人员发觉保护及二次回路缺点时,必需立即依据缺点管理要求填报缺点通知单,按危害程度提出消缺期限要求。对逾期未处理情况,应汇报调度中心继电保护专职。
4.7继电保护是电力系统、发电厂及变电站运行工作关键组成部分,调度人员及厂、站运行人员熟悉掌握继电保护,是胜任运行工作必需条件,是运行工作水平关键标志。 4.7.1调度员应做到:
能按规程正确指挥及监督继电保护操作及运行; 能按继电保护动作情况分析判定系统故障及异常情况; 能按定值通知单掌握定值及许可最大负荷; 熟悉继电保护基础原理及经典接线; 熟悉继电保护运行规程;
熟悉继电保护整定方案及整定标准。 4.7.2厂、站运行人员应做到:
能按继电保护现场运行规程对保护装置进行正常监视、操作及检验; 能对继电保护及二次回路上作业及安全方法进行监督; 能掌握或发觉继电保护及二次回路缺点; 熟悉继电保护基础原理及经典接线;
熟悉继电保护现场运行规程; 熟悉继电保护及其二次回路;
4.8调度人员在系统继电保护运行方面职责:
4.8.1同意和监督管辖范围内多种保护装置正确使用和运行。 4.8.2依据继电保护运行规程,在处理事故或改变系统运行方法时,应考虑保护装置对应变更;指挥系统操作时,应包含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相关操作。
4.8.3依据整定值通知单,切实掌握保护装置整定值。管辖范围内保护装置更改定值或新保护装置投入运行前,调度值班人员必需按整定值通知单和厂、站运行值班人员查对后,在通知单上签字并注明更改定值时间。 4.8.4依据保护装置最大许可负荷或负荷曲线,监视管辖范围内各部分负荷时尚。
4.8.5掌握和系统运行方法相关或直接影响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继电保护问题,包含应投而未投入母线保护、高频保护、重合闸等及关键保护装置存在缺点和不正常情况,并督促相关部门处理。
4.8.6依据系统稳定、运行方法及负荷情况提出对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要求和改善意见。
4.8.7按要求提供相关系统稳定、运行方法、负荷等相关资料数据,配合继电保护整定计算专职修编继电保护整定运行说明。 4.8.8参与审核系统继电保护整定方案。
4.8.9在系统发生事故等不正确情况时,值班调度员需要依据开关及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动作情况,分析并处理事故,做好统计,立即通知相关人员。
4.9厂、站运行人员在继电保护运行工作中职责:
4.9.1相关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操作及工作均须经对应管辖该装置人员(调度或现场值班人员)同意方可进行。保护装置投入、退出等操作须由运行人员负责进行。
4.9.2在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上工作前,运行人员必需审查继电保护工作人员工作票及其安全方法,更改整定值和变更接线一定要有经领导同意定值通知单和图纸,才许可工作。运行人员应认真按工作票和实际情况做好安全方法。凡可能引发保护装置误动作一切工作,运行人员必需采取预防保护装置可能误动有效方法。
在继电保护工作完成时,运行人员应进行验收,如检验拆动接线、元件、标志是否恢复正常、连接片位置、继电保护统计簿所写内容是否清楚等。 4.9.3凡调度管辖保护装置在新投入或经过变更时,运行人员必需和当值调度员进行整定值和相关注意事项查对,无误后方可投入运行。 4.9.4运行人员必需按继电保护现场运行规程,对保护装置及其二次回路进行定时巡视、检测、对试或按规程要求更改定值;监督交流电压回路,使保护装置在任何时候不失去电压;按保护装置整定所要求许可负荷电流或许可负荷曲线,对电气设备或线路负荷时尚进行监测。如发觉可能使保护装置误动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和调度中心和检修分企业联络,并向调度汇报,紧急情况下,可先行将保护装置停用(断开连接片),事后立即汇报。发觉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所存在缺点及不正常情况,应做好统计,通知及督促相关部门消除及处理。
4.9.5对继电保护动作时掉牌信号、灯光信号,运行人员必需正确统计清楚,立即向值班调度汇报。
4.10调度及现场运行人员必需实施继电保护运行规程、条例,定时组织对运行人员继电保护运行操作技术技能培训、考评。
值班人员必需经过专业培训及考试合格方可上岗。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者,上岗前应重新进行考评。
新型设备投入运行前,必需对该设备运行维护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技术考评。
4.11 继电保护室及试验室应保持洁净整齐无漏水,并有预防小动物进入方法。对安装有晶体管保护、集成电路和微机保护继电保护室必需装有空调设施,以保持温度不超出+30摄氏度。
4.12 应加强对运行中继电保护设备和二次回路状态跟踪分析,进行可靠性评定。对存在隐患、或服役期长不能满足电网安全运行要求保护和二次回路,应按国家、网、省企业相关要求逐年按计划淘汰更换,促进技术进步,提升设备健康水平。 5.缺点管理
5.1继电保护缺点管理由检修分企业负责,继电保护班具体实施。 5.2调度班、变电站、继电保护班应建立设备缺点登记簿,由值班员随时登记继电保护缺点,变电站设备缺点由值班人员登记在设备缺点统计簿内。
5.3继电保护缺点处理,要将一次设备停运,必需按要求报请列入月停电检修计划或申请临时停电检修。
5.4设备缺点消除后,应在缺点统计簿上推行消缺手续。每个月底未消除缺点应在变电站运行月报表中反应,汇总后报调度中心和检修分企业,由检修分企业安排计划消缺,并由调度科监督实施。
5.5消缺工作若包含到其它专业,由调度中心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处理。 6.定值管理
6.1继电保护装置整定计算工作由调度中心实施。
6.2继电保护整定计算应严格按《3-11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要求编制整定单,并推行编制、复核、审核、同意手续。 6.3依据系统发展改变,应定时编制或修订继电保护整定方案,并报总工程师同意。整定方案编制应依据:
6.3.1由调度部门提供并经领导审定系统运行方法及运行参数,包含正常和实际可能检修运行方法:最大有功及无功时尚(必需时应包含冲击负荷电流值、电动机自起动电流值等),最低运行电压非全相运行线路相序分量,最好重合闸时间,解列点及系统稳定具体要求等。
6.3.2 整定计算所用设备参数,110kV及以上线路参数、自耦变压器零序参数必需实测;原始参数必需由参数提供单位确定盖章。 6.3.3由计划部门提供系统近期发展计划和接线。 6.4整定方案关键内容包含:
6.4.1整定方案对系统近期发展考虑。
6.4.2多种保护装置整定标准和为预防系统瓦解、全站停电或确保关键用户用电作特殊考虑整理标准。
6.4.3整定计算表、定值单和整定许可最大电流或有功、无功负荷曲线。 6.4.4变压器中性点接地点安排。
6.4.5正常和特殊方法下相关调度运行注意事项或要求事项。
6.4.6系统主接线图、正序及零序阻抗参数图、继电保护配置及定值图。 6.4.7系统运行、保护装置及整定方面遗留问题和改善意见。
整定方案编制后,应由调度中心复核人员进行全方面校核,集体讨论,然后经调度主管主任审核,由企业总工程师同意后实施。
整定计算原始底稿应整理成册,妥善保管,方便日常运行或事故处理时查对。
6.5相关整定值通知单若干要求:
6.5.1现场保护装置整定值调整和更改,应按保护装置整定值通知单要求实施,并依据要求日期完成。整定通知单实施完成后必需在整定通知单上签字注明实施时间并将回执联在10天内交回调度中心。
如依据一次系统运行方法改变,需要更改运行中保护装置整定值时,须在定值通知单上说明。
在特殊情况下急需改变保护装置定值时,由值班调度下令更改定值后,调度中心应于两天补发新定值通知单。
6.5.2调度中心编发定值通知单应有计算、复核、审核及同意人署名。出现特殊问题(如不符合相关规程或条例,可能出现严重后果等)应经过技术论证,由总工程师同意。
6.5.3定值通知单一式六份,分别发给调度值班、变电站运行值班、检修分企业继保班。对新装保护装置应增发定值通知单给基建调试单位。定值通知单应编号并注明编发日期。
6.5.4应新建、扩建工程使局部系统有较多保护装置需要更改定值时,调度中心应注明更改次序,检修分企业继保班应在要求时间内,按所要求次序更改完成,以确保各级保护装置相互配合。有特殊困难时,须向调度中心提出研究处理措施,由此而引发保护不配合而会引发严重后果者,须经总工程师同意。
6.6各级继电保护部门保护装置整定范围划分: 6.6.1整定范围通常和调度操作范围相适应。
6.6.2变电站、发电厂内变压器、调相机、发电机保护装置除另有要求或明确者外,通常由设备所在基层企业、厂继电保护部门整定,母线保护、变压器零序电流、零序电压保护由负责该侧电压系统保护装置整定部门整定。
6.6.3低频减载及其它系统稳定装置定值,由相关调度部门运方管理人员为主整定,并书面下达成基层企业、厂据以实施。
6.6.4 严格交界面定值管理,各级调度整定部门必需相互立即提供交界面所需配合定值单。下一级调度整定部门应严格实施上一级调度整定部门整定限额要求,对不能满足要求要和上一级调度整定部门协商,标准上,应局部服从全局和可能条件下全局照料局部,取得一致后,方可修改分界点限额。修改后,须报送上级继电保护部门立案。 7.检验管理
7.1继电保护装置检验分为三种: a.新安装设备验收检验; b.运行中设备定时检验; c.运行中设备补充检验。
7.2对运行或准备投入运行继电保护检验工作必需遵照部颁《继电保护及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及多种保护专用检验规程进行定时检验和其它多种检验工作,应确保检验质量,不得私自延长检验周期、简化检验项目。凡需对检验周期和项目进行调整必需经调度科审核,报总工程师同意。
7.3生技部、检修分企业需依据季节特点、负荷情况并结合一次设备检修,合理安排年、季、月保护装置检验计划。调度中心应给予支持配合,并统筹安排,使继电保护定时检验工作能顺利开展。
7.4设备检验应由设备专职责任人负责。检验工作中,须严格实施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相关保安规程中相关要求,并按符合设备实际安装情况图纸资料进行现场检验工作。工作前应事先编(填)写“继电保护专用工作票”(“安全方法卡”),其安措内容应具体,并有专员审核。对保护带负荷试验、关键和复杂保护检修,应编制试验方案和安措方案,开工前必需进行交底。
7.5继电保护检验前,检验设备和运行设备在回路上必需做好安全方法。检验结束后安全方法必需逐一恢复,保护状态应恢复到设备检验前运行移交状态。若不能恢复到原状态(如:在二次设备检修期间一次设备状态发生改变等),必需向运行人员说明,并在相关统计簿上做好统计。 7.6继电保护检验结束后,应立即整理检验汇报。检验汇报应规范化,同时必需推行审核程序。对其中漏项和偏离要求标准部分应有醒目标识,并视影响程度适时安排补充检验。
7.7继电保护装置检验汇报应有统一格式。对检验汇报要求包含: a.被试设备名称、型号、制造厂、出厂日期、出厂编号、装置额定值; b.检验类别(新安装检验、全部检验、部分检验、事故后检验); c.检验项目名称; d.检验条件和检验工况; e.检验结果及缺点处理情况; f.相关说明及结论;
g.使用关键仪器、仪表型号和出厂编号; h.检验日期;
i.检验单位试验责任人和试验人员名单; j.试验责任人签字。
7.8关键厂、站应配置专用试验仪器、整组试验车及试验电源。检验用仪器仪表正确等级及技术特征应符合规程要求,全部测试仪器仪表均需定时校验,以确保检验质量。
7.9保护装置发生不正确动作后,应立即向调度中心、检修分企业汇报,并保留现场原有状态,立即进行事故后现场检验。检验项目依据不正确动作具体情况确定。重大事故检验工作应和上级继电保护及安全部门约定,并应有电科院参与帮助分析,找出不正确动作原因,制订对策。 7.10认真落实实施部颁《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方法管理要求》及反措要求,必需依此制订反措计划。
7.11检修分企业应依据部颁《生产设备事故备品管理措施》和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情况,编制多种设备零部件备品定额,并据此贮备必需备品。备品应有专员管理,建卡登账。备品、备件存贮环境应符合制造厂要求条件。 7.12继电保护上岗工作人员必需经过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继电保护及电网安全自动装置现场工作保安要求》及其它规程规范考评,必需熟悉掌握现场工作各项反事故方法。
8.基建工程设计审核、施工、运行准备和验收
8.1计划和设计部门在编制系统发展计划、系统设计和确定厂、站一次接线时,应考虑继电保护装置技术性能、条件和运行经验,征求调度中心、检修分企业意见,全方面综合地考虑一次和二次问题,满足<<继电保护及安
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220-50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3-11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方法关键点>>和网、省企业、本企业制订相关继电保护装置选型配置标准,经过计算确定所设计选配保护能满足系统整定配合要求,以确保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8.2新扩建工程设计中,必需从整个系统统筹考虑继电保护相适应性作出安排。继电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设计、选型、配置及原理图应满足部、网、省企业下达反事故技术方法要求。对临时没有条件实施反措,设计部门应征求调度中心意见。
8.3新建110kV以上电气设备及线路参数,应根据相关基建工程验收要求,在投入运行前进行实际测试。测试内容由调度中心按实际需要和基建单位约定,测试工作以基建单位为主负责(必需时生产单位能够配合),对测试结果应进行分析并提出测试汇报(制造厂已提供可靠实测数据,可不在进行实测)。
8.4新建工程投入运行时,其全部设计继电保护装置必需和一次设备同时投入运行,调度中心应配合工程进度立即提供保护整定值。整定所需电气一次接线图、保护原理图、电气设备(包含线路)参数等,应依据工程具体情况,由负责工程施工单位或建设单位(或委托工程设计单位)统一归口,根据要求时间(通常在投运前三个月)尽早提交调度中心,方便安排计算。实测参数亦应提前送交,方便进行核实,给出正式整定值(提交时间由双方按实际核实工作量约定)。
8.5继电保护各部门应参与我企业基建工程设计审查,参与继电保护配置及保护装置选型,并会同安装部门对设计施工图进行评审。设计部门应
建立设计回访制度,征求各部门意见,预防反复性设计质量问题发生。 8.6 施工部门必需严格按设计图和设计修改联络单施工,对施工中存在问题应立即和设计单位联络;应严格根据部、网、省企业颁发相关继电保护规程、条例、技术规范、反措等相关要求编制本工程继电保护施工方案。工程施工结束后,施工部门必需向运行部门运行人员作具体操作交底。 8.7 新扩建工程施工结束,设备投运前必需推行验收程序,并经过验收且甲、乙方签字后才许可投入运行。验收应以设计图纸、设备协议和技术说明书、《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等相关要求为依据,而且全部保护装置均按《继电保护检验条例》及相关规程进行调试、按定值通知单进行整定。在验收中施工部门应向运行检修人员说明设备变动及更改原设计情况。工程施工验收关键项目以下: a. 电气设备及线路相关实测参数完整正确。 b. 全部继电保护完工图纸符合实际。 c. 继电保护定值符合定值整定通知单要求。
d. 各检验项目及试验数据符合部颁检验条例和相关规程、标准要求。保护整组试验传动和试验项目齐全,确定各保护设备间相关二次回路接线正确。
e. 检验电流互感器变比及伏安特征满足规范要求,其二次回路负担应满足10%误差特征要求。
f. 检验屏前、后设备整齐、完好,屏内、屏间回路及二次电缆绝缘良好,标志齐全正确,且电流回路经导通试验确定连接良好。
g. 用一次负荷电流和工作电压进行带负荷试验,判定互感器极性,变比及回路正确性(负荷电流过小不满足试验要求,须调整运行方法再做试验)。
h. 对继电保护存在问题,有处理意见及是否能够投运结论。
I. 移交符合实际完工图纸、调试统计、厂家说明书及设备技术资料、制造厂随同设备供给备品备件、试验仪器和专用工具。如整理工作困难无法全部移交,可和运行单位协商,但投运后30天以内必需全部移交完成。 8.8新安装保护在投入运行后十二个月以内,未经打开铅封和变动二次回路以前,经过分析确定系因为调试和安装质量不良引发保护装置不正确动作或造成事故时,责任属基建单位。运行单位应在投入运行后十二个月内进行第一次定时检验,检验后或投入运行期满十二个月以后,保护装置因调试不良发生不正确动作或事故时,责任属运行单位。 9.技术管理
9.1新安装设备投运时必需含有技术资料:
a.在安装及调整中已校正设计资料(完工原理图、完工安装图、技术说明书、电缆清册等);
b.制造厂提供技术资料(装置说明书、保护屏(柜)电原理图、装置电原理图、分板电原理图、故障检测手册、合格证实和出厂试验汇报等); c.安装调试试验汇报和验收汇报。 d.保护装置定值通知单。
e.新装继电保护装置专用检验规程。
f.微机继电保护还应有制造厂提供程序通知单、软件框图和有效软件版本说明。
9.2运行中设备应备有技术资料: a. 9.1条中所列资料;
b.符合实际情况现场安装接线图、原理图和现场调试、测试统计;
c.设备投入试运行和正式运行书面指示; d.设备专用检验规程;
e.试制或改善装置应有经同意试制汇报或设备改善汇报;
f.各类设备运行统计(如运行日志、现场检测统计、定检或临检汇报等); g.设备故障和处理统计(如设备缺点统计簿、装置故障动作及异常时打印汇报等);
h.相关机构间使用变更通知单和整定通知单;
9.3各部门应设专员负责资料管理,应保持资料齐全、正确,要建立技术资料目录及借阅制度。
9.4运行中装置作改善时,应有书面改善方案,经总工程师和调度科同意后方许可进行。改善后应做对应试验,并立即修改图纸资料和做好统计。 9.5调度中心对所管辖继电保护装置动作情况,应根据《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电网安全自动装置评价规程》进行统计分析,并对装置本身进行评价。对不正确动作应分析原因,提出改善对策,并立即报省中调。 10. 继保护技术监督管理
10.1上饶电网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是上饶供电企业调度中心。
10.2调度中心依据《江西省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监督要求及实施细则》制订《上饶供电企业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实施细则及考评措施》,并督促各单位严格实施。
10.3根据《上饶供电企业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实施细则及考评措施》定时对相关继电保护部门进行考评,公布考评结果,提出改善意见,对在继电保护运行管理和技术监督工作中做出成绩和贡献部门或人员给表彰和奖
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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