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实习生守则
县人民医院实习生守则
一、实习生在本院学习,必须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每天提前30分钟上班,按时下班,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和到各科串岗,不得玩手机或聊天。
二、实习科室由护理部按实习大纲安排,不得擅自转科,调科和任意延长或缩短实习时间。
三、因病、因事确需休息的,需办理请假手续。一天以内向护士长请假,二天以上向护士长和护理部请假,三天以上向护理部、校教务处请假,一周以上先由护理部签署意见,后由学校签署意见。
四、各科实习结束时,由科室组织出科考试,写好小结,由带教老师和科室负责人签字。实习手册中各项内容需如实填写。
五、积极参加医院、科室安排的政治学习、业务讲座和有关活动。
六、要以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服务态度对待和关心病人,对病人负责。遇有问题及时报告,防止差错和医疗事故的发生。
七、各种医疗文书必须认真书写。各种操作按常规进行,但要在带教老师指导下方可进行。
八、实习期间要爱护公物,节约用电、用水及各种物品。损坏各种医疗器械按医院有关规定负责赔偿。
九、尊重老师和医院其他工作人员,做到谦虚、好学。
十、搞好宿舍及工作场所清洁卫生,组长定期检查,向护理部汇报。注意宿舍安全,严防偷盗。
十一、晚上十点以后,实习生不得外出,如不遵守此项制度,擅自外出而造成的意外事件,后果由当事人自负。
以上守则必须严格遵守,如发现有违反上述有关规定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终止实习等处理。
zz县人民医院 护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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