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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文明交通倡议书(4篇)

来源:百家汽车网

驾驶员文明交通倡议书

  广大驾驶员朋友、市民朋友们:

  交通文明是城市文明的一个窗口。《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对于车辆在斑马线前不按规定让行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一律处以100元罚款、记3分。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9条规定: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对于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条规定,处警告或者5-50元罚款。斑马线前的礼让,让出的是安全,是和谐,是关爱,是文明。为此,我们向广大驾驶员朋友和市民朋友们倡议:

  1、斑马线前车让人,践行文明交通行为。倡议广大驾驶员文明驾驶,树立良好的守法意识,在斑马线前坚持做到三个必须:必须提前减速,做好让行准备;当有行人通过斑马线时,必须停车让行;当无行人通过斑马线时,必须低速通过,让斑马线真正成为安全的生命线。

  2、红灯亮起人禁行,树立文明交通风尚。倡议广大市民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时,走斑马线,遵守信号灯,红灯停、绿灯行,不随意乱穿马路。当机动车斑马线前停车让行时,抓紧时间快速通过。

  3、宣传守法斑马线,争当文明交通使者。倡议广大交通参与者主动加入文明交通的各项活动,积极宣传交通法规,倡导斑马线前守法理念,劝阻交通不文明行为,引导广大市民文明行路、文明行车。

  文明城市需要文明交通,文明交通呼唤文明市民。在此,我们呼吁全体驾驶员朋友和广大市民,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自觉告别交通陋习,争做文明有礼的上虞人,共创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交通环境!

  倡议人:

驾驶员文明交通倡议书

  尊敬的各位交警同志、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当今人类面临的各种灾害中,交通事故带给人类的灾害最广泛、最严重。据统计,全国每年约有10万人死于交通事故,有50万人因此致伤、致残。交通事故造成的灾难是巨大的,然而也是可以减少和预防的。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守法宣传交通知识,从自身做起,创建文明、有序的环境,就是预防事故的好方法。

  随着10月11日XX县“文明交通安全行”启动仪式的隆重举行,全县人民都积极拥护这一利国利民的安全举措,不但增强了安全交通意识,还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做到行文明路、做文明人。

  亲爱的同学们,我们是全社会最有力的群体,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我们不仅要认真学习功课,锻炼健康体魄,追求高尚情操,还应该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为了我县道路交通秩序的文明发展,让我们每个人都加入“文明交通”的行列中来,今天,交警叔叔特意带来了200个头盔要赠送给同学们,希望大家出行时(尤其是上下学途中)一定要记住戴好头盔,同时,还要告诫我们的家长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真正做文明交通的实践者、宣传者、监督者!

  倡议人:

  日期:

驾驶员文明交通倡议书

  一、广泛宣传,做文明交通传播者

  积极发挥自身影响力,深入广泛开展交通安全、文明交通理念宣传,协同营造良好环境及实践氛围。

  二、积极行动,做文明交通参与者

  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确保“双报到”工作落地、落实,发动在职党员积极参与社区路口志愿服务执勤工作,主动参与文明交通行动。

  三、门责到位,做文明交通维护者

  确保落实门责制工作,文明交通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确保单位所在地周边:公共环境干净整洁、交通秩序井然有序。

  四、资源共享,做文明交通助推者

  统筹整合现有资源,在能力范围内主动开放停车场地、公共广场、宣传阵地及其他资源,为社会提供错峰停车、公益宣传、便民服务等便利。

  五、率先垂范,做文明交通引领者

  倡议全国、市级文明单位以承包市、区级示范路口等形式主动参与文明交通行动;积极发动党、团员及青年职工加入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发挥全国、市级文明单位表率、引领、示范作用,带动其他区域单位共同参与文明交通创建工作。

  文明城区,你我共建;文明交通,你我践行。

驾驶员文明交通倡议书

  倡议书

  特此向广大市民朋友提出“规范文明交通行为倡议书”▲▲▲

  机动车

  一、遵守标志标线、不随意变更车道、不“加塞”插队、不违法停放、正确使用远近光灯;

  二、摩托车、电动车要佩戴安全头盔、靠右行驶;

  三、杜绝无牌无证、涉酒涉毒、疲劳、超速、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

  非机动车

  不违规载人、不逆行、靠右骑行,不违反交通指示信号,路口等待红灯不跨越停止线。

  行人

  一、要走人行道,横穿道路行走斑马线,不要贪图方便翻越、钻跨、攀爬、穿越交通隔离设施;

  二、 不在道路上拦车叫卖、散发物品;设有行人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自觉等待绿灯通行。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需要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共同努力,更离不开每一位市民的自觉参与。全体市民朋友要充分发扬主人翁精神,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有序出行,自觉成为规范交通行为的实践者、支持者和传播者,共同营造人人规范交通行为的良好氛围,与警方携手共创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为把商丘建设成为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全国文明城市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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