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方因工程需要,向乙方订购加工一批石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订货
第二条 货款结算、支付及供货时间
第三条 甲、乙双方责任 (一)乙方的责任
产品花色、品种、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包退、包换。 (二)甲方的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质量(增加品种和数量除外),应与乙方协
商调整;
2、甲方如中途有材料规格及数量变动与乙方协商。
第四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发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五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申请仲裁机构或向人民起诉。
第六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于本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 本合同甲、乙双方履行完各自的职责后自动失效。
甲方:(签字) 乙方:(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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