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安全管理规定,营业场所和宿舍是保障每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拥挤场所。做出以下安全责任承诺。
1、不得运输或储存各种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可能对人员、设施和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包括炸药、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潮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药物和腐蚀性物品等。,没有商标和安全检测报告的化学品将被封存。
2、“三合一”(住宿、仓库、营业用房一体化)和“二合一”(住宿、营业用房一体化)。
3、营业场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不埋压、占用消火栓,不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备。
4、不得擅自改变水电线路、电表箱等电力设施。私自制作广告牌。
5、有物资来往的车辆不乱占交通道路,停放车辆和货物不堵塞消防通道和楼梯山入口。
如违反本承诺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本合同将自动终止,停水断电。如发生任何损失和其他安全事故,一切法律责任自行承担。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