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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绩效评价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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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南昌南昌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洪发[20__]13号)及《南昌市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洪财办[20__]44号)精神,全面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全公开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按照《东湖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__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东财字[20__]14号)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20__年度财政项目资金部门绩效评价工作,现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

  根据《南昌市环境卫生“马路本色”行动实施方案》(洪管发[20__]32号)文件要求,我区深入开展南昌市东湖区环境卫生“马路本色”行动,解决主次干道、临街店面、街巷社区、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存在的泥沙灰尘及垃圾污染问题,实现环境卫生显现本色的目标。为确保全区道理清扫保洁及开放式社区庭院保洁工作的顺利开展,区财政将清扫保洁及开放式社区经费纳入我局部门预算,提供了项目经费保障。

  2.项目主要内容

  20__年度道路清扫保洁及开放式社区保洁经费下拨到全区所,用于对辖区主要道路的清扫保洁及开放式社区庭院保洁管护工作经费支出,以保证各街办管辖道路和开放式社区庭院的干净整洁。

  3.项目实施情况

  我局按《东湖区各街办人工清扫保洁、果壳箱清掏抹洗作业经费分配计划表》和《东湖区社区庭院、楼道间距面积及作业经费分配》下拨至东湖区各街办,用于对东湖区道路清扫保洁和开放式社区庭院清扫保洁,较完成辖区319.7万平方米道路保洁,保洁长度21.7万米,保洁开放式社区庭院2229个,完成辖区3883个果壳箱保洁工作。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资金投入情况

  根据洪府厅抄字〔20__〕1号文件关于南昌市环卫作业经费标准及说明进行测算,我区清扫总面积为319.7万平方米,保洁长度21.7万米,保洁开放式社区庭院2229个,辖区果壳箱3883个,按照环卫作业经费标准,我区20__年度道路清扫保洁及开放式社区保洁经费预算数为5503.10万元,区财政及时拨付了该项经费,预算资金到位率为100%。

  (2)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__年12月31日,我局实际下拨道路清扫保洁及开放式社区保洁经费5409.81万元,其中:道路清扫保洁经费4251.83万元,开放式社区保洁经费1139.84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根据区委区年度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部署和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重点推进工作安排,着重保障中心城区道路清扫及开放式社区保洁工作深入推进,不断优化城市环境,努力塑造整洁、有序、文明的城市新形象;不断加大执法力度,扎实推进市容环卫管理,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不断提升城市功能和品质,实现城市运行安全和城市管理“南昌模式”、“南昌经验”的逐步形成。

  2.项目阶段性绩效目标

  (1)完成全区319.7万平方米的道路清扫保洁作业,保障全区道路21.7万米清扫保洁工作落到实处,管护开放式社区庭院2229个,管护清洗辖区果壳箱3800余个,保证辖区道路干净整洁,保持城区环境不断优化;

  (2)以服务和保障民生为出发点,以“美丽家园·幸福南昌”两年出形象、百日攻坚净化行动为抓手,全面实施环境卫生“马路本色”行动,促进我市市容环境卫生质量稳固提高。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从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和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实际需要出发,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客观公正地评价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是强化部门预算支出责任、改善财政支出管理、优化资源配置以及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开展20__年度道路清扫保洁及开放式社区保洁经费绩效评价工作的目的,是要通过对项目本年度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综合评分,客观公正地评价项目的实施绩效,积极推动区局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完善和道路清扫保洁及开放式社区保洁项目的更有效开展。

  本次绩效评价的对象为东湖区局20__年度道路清扫保洁及开放式社区保洁经费,涉及区级财政资金5503.10万元。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

  1.绩效评价原则

  20__年度道路清扫保洁及开放式社区保洁经费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价。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绩效相关原则。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评价指标体系

  20__年度道路清扫保洁及开放式社区保洁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根据绩效评价的基本原理、原则和项目特点,结合《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__〕10号)有关要求设置,指标体系包括决策、过程、产出及效益4项一级指标,13项二级指标和42项三级指标,满分值为100分,其中:

  (1)决策:分值15分,从项目立项、绩效目标和资金投入三方面评价项目立项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以及资金分配合理性等内容。

  (2)过程:分值25分,从资金管理和组织实施两方面评价业务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预算执行率、财务制度健全性以及资金使用合规性等内容。

  (3)产出:分值25分,用于考核评价专项资金投入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等内容。

  (4)效益:分值35分,用于综合评价资金投入使用后产生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内容。

  3.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

  20__年度道路清扫保洁及开放式社区保洁经费绩效评价采用定量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总分由各项指标得分汇总形成。具体按以下方法评定:

  1.定量指标评定方法:与年度目标值相比,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未完成指标值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计分。

  2.定性指标评定方法: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年度指标、部分达成年度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到年度指标且效果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100%-80%(含)、80%-60%(含)、60%-0%合理确定分值。

  (三)绩效评价工作开展过程

  按照《东湖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__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东财字[20__]14号)要求,我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和项目负责人组成的东湖区局20__年度财政项目支出部门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围绕道路清扫保洁及开放式社区保洁经费20__年度绩效目标,工作小组认真核查相关资料,逐项严格评分并完成绩效评价报告,评价结果力求客观、公正、全面地反映20__年度清扫保洁及开放式社区保洁经费支出的实际绩效。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评分情况

  (二)评价结论

  从本次绩效评价的整体情况来看,各项目单位均能充分发挥区级财政资金的作用,将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全面纳入项目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当年清扫保洁及开放式社区保洁工作,基本确保了区级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经综合评价,区局20__年度清扫保洁及开放式社区保洁经费绩效评价得分84.44分,评价等级为“良”。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在市局的有力指导和东湖区委、区的坚强领导下,我局按照市、区两级关于城市管理的总体部署要求,以服务和保障民生为出发点,以“美丽家园·幸福南昌”三年上台阶、城市功能品质提升三年行动等为抓手,狠抓队伍建设,创新工作理念,实施市容环境精细化管理,着力打造城市管理精品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调度,高频次、高密度调度,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二)项目过程情况

  为提高市容环卫管理水平,稳定环卫工人队伍,调动工人工作积极性,我局实施环卫工人绩效考核工资,严格环卫作业质量标准,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制定相关的环卫工人工资绩效考核奖罚办法和环卫作业精细化管理考核办法,下发各街办所,用于对东湖区道路清扫保洁和开放式社区庭院清扫保洁的项目管理,保证了全区道路清扫保洁工作的有效实施。坚持“每天一督查、每周一通报、每月一排名”日常督查考核机制,考核结果与工作经费挂勾,对连续排名靠后的单位,启动约谈问责机制。同时,全区城市管理领导干部实行“马路办公”,每半天在路上发现问题、在路上解决问题,各街道(镇)、管委会按照“路长制”、“五定一网格”制,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切实抓好日常管理。

  (三)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20__年我局按《东湖区各街办人工清扫保洁、果壳箱清掏抹洗作业经费分配计划表》和《东湖区社区庭院、楼道间距面积及作业经费分配》下拨至东湖区各街办,用于对东湖区道路清扫保洁和开放式社区庭院清扫保洁,较完成辖区319.7万平方米道路保洁,保洁长度21.7万米,保洁开放式社区庭院2229个,完成辖区3883个果壳箱保洁工作。

  2.产出质量。按照《南昌市环境卫生“马路本色”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区20__年严控区和控制区道路清扫保洁及开放式社区保洁工作均基本达标,路面及人行道干净整洁,无散落垃圾、无污水、无污渍,社区庭院环境卫生,楼道空气清洗,无乱扔垃圾、无乱贴小广告,果壳箱无破损、脏污、满溢,道路保洁达标率、社区庭院保洁达标率和果壳箱保洁达标率三项指标均达100%。

  3.产出时效。按照《南昌市环境卫生“马路本色”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按时保质的完成了20__年道路清扫保洁及开发方社区保洁工作,确保道路及开放式社区庭院质检一天两班,道路及开放式社区保洁一天两班,果壳箱保洁一天一班,使项目在质量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及时完成,三项时效指标全部达标。

  4.产出成本。根据洪府厅抄字〔20__〕1号文件关于南昌市环卫作业经费标准,20__年道路清扫保洁按照严控区15元/年·㎡的'标准执行,控制区道路清扫保洁按照10元/年·㎡的标准执行,一般区道路清扫保洁按照8元/年·㎡的标准执行,环卫工人基础工资不低于我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保洁员月工资2800元、质检员月工资3600元、司机月工资5000元),社区庭院、楼道间距面积按照8元/年·㎡的标准执行,道路清扫保洁成本控制率和开放式社区保洁成本控制率两项指标全部达标。

  (四)项目效益情况

  深入推进“马路本色”行动。将“马路本色”行动由城市主干道向小街巷和社区延伸,实现全覆盖,在主干道上全面推行“以克论净”,实现洁净南昌的考核目标。一是雾炮车等大型环保作业车每日按照吸、冲、扫、保的组合作业模式,对管辖区25条主次干道开展冲洗、清扫、洒水、喷雾、降尘作业。二是充分利用小型高压冲洗车、高压平面洗地器、高压水等冲洗设备对人行道、路沿石灰沙、非机动车护栏、交通标志线、背街小巷、楼道庭院等进行冲洗。三是加大背街小巷和社区庭院的机械化清扫力度,新投180余万元采购11辆电动扫道车、1辆大型洗扫车、1辆洒水车,现已投入使用。年均共清运垃圾1.9万车,约11万吨,确保了东湖区的生活垃圾日产日清。“马路本色”行动,在全市城市管理考核前三季度的成绩是1个第一名、2个第二名。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及时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制定印发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时研究疫情形势,主动请缨。从大年三十开始,我局全体职工下沉街道、社区做好防疫工作,局共担负12个点位的疫情防控任务,是全区担负社区网格疫情防控点位最多的区直单位。领导干部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压紧压实防控责任,各项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在疫情防控进入内防扩散、外防输入的时期,局组织党员志愿服务突击队,担负新大泽疫情防学留观点的服务工作。通过设施改造、规范流程、严格管理、周到服务,从境外回国留观的46人切身感受到病毒无情、东湖人有情。新大泽留点实现了无交叉感染、无安全管理事故、无投诉的“三无”目标。

  我局认真传达并贯彻落实区防疫指挥部的会议精神,助力区经济秩序复苏,取消农贸市场野生动物交易4处,对各疫情执勤点位进行专项督查,共检查社区、农贸(水产)市场出入口执勤、八一公园、八一桥街心花园乱象整治情况200多次,进一步夯实责任。全体干部职工奋战一线,严格把控消杀关,加强日常摸排、人员防控、安全防控知识教育,做到了职工零感染,较好地完成了疫情防控工作。

  2.自文明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总体部署,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指标体系和任务分解表要求,主动融入,全面履职,我局综合协调办保持创建工作长效常态,并协调全区市容环境创建各项相关工作,对接市区两级创建相关工作事宜。我局高度重视并积极参与文明城创建复牌前后的相关迎检工作,深入实施市容环境综合治理,扎实推进城市文明秩序提升,为今年南昌市的全国文明城复牌做出了应有努力。另外,我局顺利完成了11月的南昌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迎省检任务。

  (二)存在的问题

  1.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需进一步完善。我局在大框架下制定了《东湖区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但未针对道路清扫保洁及开放式社区保洁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资金管理顶层制度建设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2.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不够精确。我局在近几年预算编制中均申报了道路清扫保洁经费,但项目的年度绩效目标不够明确和清晰。

  3.对经费支出的监管力度有待加强。我局及时将道路清扫保洁下拨到各街道所,但对各街办经费使用的监管工作没有跟上,对项目资金的财务监管工作有待加强。

  4.满意度调查机制普遍不够健全完善。我局全系统绩效自评的满意度调查工作基本未有效开展,满意度指标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有待提高,主要原因是各项目单位现有的满意度调查机制普遍不够健全完善,具有满意度调查制度的单位也大都未有效执行,满意度调查工作流于形式。

  六、有关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时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财务监控制度,严格按照年度预算批复金额界定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明确使用标准及管理与监督细节,根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预算执行。

  (二)进一步完善绩效目标的构建。预算编制是否合理、科学直接关系到经费使用过程中的成本控制和使用效果,也是体现部门工作能力和作风的重要方式。我局将进一步加强财政项目支出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要求,强化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进一步完善绩效目标的构建。

  (三)进一步完善对项目实施绩效的监管。定期对各街办道路清扫保洁经费进行监督检查,实时掌握经费支出的动态和项目运行情况,及时纠偏和整改,保证项目的运行轨迹,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

  (四)进一步完善满意度调查体系的建设。敦促各项目单位尽快建立健全满意度调查机制,同时要求其定期开展有效的满意度调查工作,提高公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提升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参与度,确保预算绩效管理满意度指标的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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