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组织:
根据市区纪委、组织部•关于转发†关于以“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主题开好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的通知‣(济组通字„20xx‟37号)要求,现就我办开好20xx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民主生活会的时间
20xx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安排在9月25日之前召开。
二、民主生活会的主题
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这个主题,联系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党性分析。要按照和省、市、区委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廉洁从政的规定和要求,重点对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规定的52个“不准”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逐条进行检查,对应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逐项作出说明。
三、几点要求
1、民主生活会召开前,要认真征求党员、居民代表的意见,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尤其是要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学习在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和创先争优活动座谈会精神,全面落实九届八次全会、区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深入剖析、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实事求是,不能回避问题、脱离实际,对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进行必要检查,并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2、根据市、区委要求,事处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人参加所属社区党组织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具体安排见附件)。需领导干部参加的民主生活会,召开时间由该社区主要负责同志提前与办事处领导沟通确定,并及时上报政工办公室。
3、社区(支部)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时间确定后,要提前3天报告政工办公室。会后3天,报送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包括会议召开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发言材料、会前征求意见材料、会后制定的整改措施及会议记录(民主生活会情况汇总书面和电子版一并报办事处政工办314房间,联系电话:,联系人:宋昱)。
附:办事处领导干部参加社区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安排表
北园街道工委
20xx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