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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仓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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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搞好危险化学品经营,防止和杜绝有关事故的发生,根据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局发放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许可制度,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

  二、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不得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或销售危险化学品。

  三、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和用剧毒化学品生产的灭鼠药以及其他可能进入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

  四、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不得销售没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五、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工作职员,须经内部培训方可上岗。经过培训要做到“三懂”:一懂商品的基本知识、特性及一般用途;二懂危险品化学的安全操作规程;三懂化工商品的'保管、储存知识。不经培训,不准上岗。

  六、对危险化学品,要勤进快销、限量库存。对大包装的要随进随销、不留库存,小包装的分类存放。如酸与碱分开、氧化剂与易燃品分开等。

  七、对现有的化学危险品,要勤核对,勤检查,防止跑、冒、滴、漏。做到随买货随核对检查。如发现丢失短少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八、对使用和购买化学危险品的用户,要做到心中有数,并做好登记。对购买较危险的化学品的用户或个人要求出示有关证件或证明,详细登记后,再出售给其商品。并要向用户提示保管和使用注意事项。否则,不予出售。

  九、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操作纪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交制度,禁止脱岗,禁止与经营行为无关的一切活动。

  十、搞好岗位文明经营,发现隐患应及时处理及上报。

  十一、及时清理杂物、油污及物料,切实做到安全消防通道畅通无阻。十二、签发检修工单,严格执行有关规程、制度,做好用火点的监控工作。

  十三、在有可能接触剧毒品时,应该佩戴头罩型电动送风过滤式防尘呼吸器(必要时戴自给式呼吸器);穿聚乙烯防毒服,带橡胶手套。对有腐蚀性的化学危险品,搬运时轻挪轻放,并穿戴好防护用品。如溅到皮肤上,应快速用清水冲洗或及时到医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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